
在皮革上書寫。《史記·大宛列傳》:“﹝ 安息 ﹞以銀為錢,錢如其王面,王死輒更錢,效王面焉。畫革旁行以為書記。” 司馬貞 索隱引 顔師古 曰:“革,皮之不柔者。”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河水二》:“又西逕 安息 南,城臨 嬀水 ,地方數千裡,最大國也。有商賈車船行旁國,畫革旁行為書記也。”
“畫革”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構成語素及曆史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語素解析:
二、曆史語義: 在傳世文獻中,“畫革”有兩種釋義脈絡:
三、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工具書如《漢語大詞典》将“畫革”列為獨立詞條,主要保留“在皮革上作畫”的本義,标注為古代手工藝術語。該詞在當代多出現于考古學、工藝美術史研究領域,如敦煌學研究中對吐蕃時期皮畫文物的定名。
“畫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指在皮革上進行書寫的行為或方式。以下從多個維度綜合解析該詞:
“畫革”直譯為“在皮革上刻寫或書寫”,這裡的“革”指未經鞣制的硬質獸皮。古代部分文明因缺乏紙張等書寫材料,常采用皮革作為記錄載體。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大宛列傳》,描述安息國(古波斯帕提亞帝國)的書寫習俗:“畫革旁行以為書記”,指當地人在皮革上橫向書寫文字以記錄事務。北魏郦道元《水經注》進一步記載了安息商人通過“畫革旁行”與周邊國家進行貿易交流的場景。
現代語境中,“畫革”可引申為通過特殊載體記錄重要信息,但因使用場景狹窄,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以上解釋綜合了多來源信息,但因相關網頁權威性較低,建議進一步查閱《史記》《水經注》等古籍原文或權威曆史研究資料以核實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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