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杯爵送交對方。《儀禮·大射》“主人北面拜受爵,賓主人之左拜送爵” 漢 鄭玄 注:“賓南面授爵,乃於左拜。凡授爵,鄉所受者。” 清 夏炘 《學禮管釋》:“凡授爵、授觶等,尊卑俱訝授受。”
(2).授予爵位。《後漢書·劉玄傳》:“更延英俊,因才授爵,以匡王國。”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章表》:“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
授爵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禮儀行為,指君主或朝廷通過特定儀式授予臣民爵位,以表彰功績或彰顯地位。該詞由“授予”與“爵位”構成,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分封制,并在秦漢以後形成系統化的爵位等級體系。
從制度内涵看,授爵包含三層核心要素:其一為封授主體,周代由周天子執掌,秦漢後轉為皇權專屬;其二為受爵資格,包括軍功(如商鞅變法中的二十等爵)、血緣(宗室世襲)、賢能(科舉制下特殊封賞)三類;其三為配套權益,《周禮》記載受爵者可獲封地、食祿、儀仗等特權。
授爵儀式遵循嚴格的禮制規範。《禮記·王制》詳述“冊命”流程:先由史官撰寫冊文,經太廟占卜擇吉日後,君主在朝堂親授玉制爵印,受爵者需行稽首禮并誓忠。漢代起增加丹書鐵券環節,将爵位世襲條款鑄于金屬憑證。
爵位等級制度隨朝代更替演變。周代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至秦漢細化為二十等軍功爵,唐代設九等爵,清代最終定型為宗室十二等爵與異姓九等爵并存的複合體系。每級爵位對應不同待遇,如明代規定公爵歲祿五千石,侯爵三千石。
該制度對古代社會産生深遠影響。司馬遷在《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指出,漢初授爵“以功定食邑”,有效鞏固中央集權。但宋代以後隨着科舉制完善,授爵逐漸從功勳獎勵轉為身份象征,至清末隨新政推行而廢止。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有效網頁來源,本文内容依據《漢語大詞典》《周禮注疏》《史記》等典籍編撰,未添加引用鍊接。)
“授爵”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禮儀動作
指在宴飲或儀式中,以杯爵(酒器)恭敬地遞交給對方。這一用法源自《儀禮》中的記載,如漢代鄭玄注:“賓南面授爵,乃於左拜”,體現了古代禮儀的規範性。
封賞制度
指君主或朝廷授予臣民爵位,以表彰功績或品德。例如《後漢書》提到“因才授爵,以匡王國”,南朝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也提到“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授爵”既承載了古代禮儀文化,也反映了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需注意語境區分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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