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expose an offence;report(an offence)to the authorities]∶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檢舉逃犯
(2) [recommend]∶薦拔
(1).揭發他人的過失、罪行。《西遊記》第二三回:“隻是多拜 老孫 幾拜,我不檢舉你就罷了。” 老舍 《四世同堂》五七:“中學,大學,一律施行大檢舉,幾乎每個學校都有許多教員與學生被捕。”
(2).猶選擇。 宋 蘇轼 《杭州上執政書之二》:“伏望相公一言,檢舉成法,自朝廷行下,使五穀通流,公私皆濟。”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一:“宰臣 呂大防 等言,昨奉聖旨宣諭,皇帝納後有期,已令入内侍省檢舉施行者。”《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今條具當今弊政與夫捄正之宜,請檢舉行之。”
(3).薦拔。 宋 李光 《與胡邦衡書》:“郊赦雖有檢舉之文,仇人在朝,固已絶望,死生禍福,定非偶然。”《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十九年》:“丙申,詔責授 建寧軍 節度副使、 昌化軍 安置 李光 ,永不檢舉。”
檢舉是法律監督中的重要行為,指向有關部門揭發違法或犯罪行為,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可歸納如下:
檢舉指個人或組織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國家機關揭發他人涉嫌違法或犯罪的行為。該行為具有法定程式性,需提供具體事實依據,如《西遊記》中「一連打死三人,還是無人檢舉」的記載,說明檢舉行為的揭發性質。
對比維度 | 檢舉 | 舉報 |
---|---|---|
適用場景 | 針對嚴重違法犯罪(如貪污、刑事犯罪) | 涵蓋各類違規行為 |
證據要求 | 需提供确鑿證據或目擊證明 | 可匿名或初步線索 |
法律程式 | 可能涉及正式調查程式 | 多采取簡易處理流程 |
檢舉制度通過《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确立,既保障公民監督權,又要求檢舉人承擔如實陳述義務。數據顯示,2023年中央紀委受理檢舉案件中,實名檢查率達68%,體現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注:具體檢舉流程可參考紀檢監察機關公布的《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書面材料需包含被檢舉單位、具體事項及聯繫方式等信息。
檢舉是指向有關部門或機構舉報他人犯罪、違法行為或不法行為的行為。通過檢舉,可以促進社會公正和犯罪行為的打擊。
檢字的部首是手,表示與手相關的意思。檢字的構造有8筆。
檢字是一個古代漢字,最早來源于古代漢民族對手、手勢和手指的概念。在繁體中,「檢」字的寫法為「檢」。
在古代,「檢」字的寫法有時候會采用「手」的左邊加上「人」,表示人用手來檢查。也有時候會将「手」的上半部分加上一點,代表在手上增加一點東西。
1. 他檢舉了鄰居的賭博行為,導緻鄰居被警察逮捕了。
2. 有人檢舉市長的貪污行為,結果市長被免職。
檢舉人、檢舉信、檢舉制度、檢舉犯罪、檢舉事件
舉報、揭發、告發
庇護、包庇、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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