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vanish; be stamped out]∶沒有蹤迹;不再出現
這種生物已經完全絕迹
(2) [alone]∶棄絕世事,不跟人往來
杜門絕迹
亦作“絕跡”。亦作“絕蹟”。 1.不見蹤迹。《莊子·人間世》:“絶迹易,無行地難。” 郭象 注:“不行則易,欲行而不踐地,不可能也。”《南史·梁吳平侯景傳》:“州内清靜,抄盜絶迹。” 明 王鏊 《震澤長語·仙釋》:“君有畫鶴之誣,隱壁仙逝,則君之墨本絶跡矣。” 郭沫若 《沸羹集·答<國際文學>編者》:“大抵在初期,詩歌是最流行的,獨幕劇次之,小說則幾乎絕迹。”
(2).無人迹處。 漢 王充 《論衡·道虛》:“況 盧敖 一人之身,獨行絶迹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
(3).形迹與外界隔絕。《後漢書·杜根傳》:“周旋民間,非絶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 唐 王建 《送人》詩:“與君俱絶蹟,兩念無因由。” 清 顧炎武 《贈路舍人澤溥》詩:“絶跡遠浮名,林臯託孤詣。”
(4).指卓越的功業事迹。《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揆厥所元,終都攸卒,未有殊尤絶迹可考于今者也。”《晉書·劉頌傳》:“樹國全制,始成於今,超 秦 、 漢 、 魏氏 之局節,紹五帝 三代 之絶跡。”
“絕迹”是漢語中表示事物完全消失、不複存在的動詞性短語,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以下三方面:
本義解析 “絕”指中斷、消亡,“迹”指痕迹或行蹤,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指蹤迹斷絕。如《漢語大詞典》解釋為“形迹滅絕,不複出現”,常用于描述物種滅絕或文化現象的消亡。
語義演變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呈現雙重維度:《論語·泰伯》有“民無得而稱焉”的表述,雖非直接使用“絕迹”,但體現了“消弭行迹”的哲學意涵。現代漢語中多指向客觀事實,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強調“徹底消失,不再出現”的終結狀态。
應用範疇 既可用于具體事物(如“恐龍絕迹于白垩紀”),也可形容抽象概念(如“陋俗絕迹”)。《新華成語詞典》指出其常與“瀕危”“重現”等詞形成語義關聯,構成生态保護領域的專業術語。
權威典籍中,《漢語大字典》特别标注該詞的兩種構詞形态:作謂語時強調終止過程(如“惡習絕迹”),作定語時凸顯結果狀态(如“絕迹物種”)。這種語法特性使其在學術論述與日常表達中具有高度適應性。
“絕迹”是一個多義詞語,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斷絕蹤迹,完全消失
指事物或現象徹底不再出現。
主動隔絕人世
指隱退或與外界斷絕聯繫。
古代文獻
近現代作品
如需進一步溯源,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權威語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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