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蹄踢。後引申指用腳踢。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濰水狐》:“驢之為物龐然也,一怒則踶趹嘷嘶。” 章炳麟 《與篁溪書述獄中事》:“自是獄卒陵藉,餘亦以拳拟之,或奪其椎。固自知力不逮,亦 太史公 所謂知死必勇者,以是遭獄卒踶趹二次。”
“踶趹”是古代漢語中表示馬匹疾馳動作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包含兩個層次:一指馬蹄踢踏地面的動作,二指馬匹突然加速奔馳的姿态。該詞最早見于《說文解字》,其中“踶”訓為“躗也”,即蹄子着地之貌,“趹”釋作“馬行皃”,強調運動狀态(來源:《說文解字》卷三足部、卷二走部)。在《史記·張儀列傳》中“踶趹”被用以形容戰馬奔騰的威猛氣勢,司馬貞索隱注曰:“謂馬躍之時後足趹地”,生動描繪了戰馬疾馳時後蹄蹬地的力學特征(來源:《史記》三家注本)。從構詞法分析,“踶”屬形聲字,從足是聲,側重動作主體;“趹”從走夬聲,夬卦在《周易》中象征決斷,暗含速度的爆發性(來源:《周易·夬卦》王弼注)。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訓釋為“馬疾行時踢蹄奔騰的樣子”,收錄于足部七畫(來源:1993年版《漢語大詞典》第七卷)。
“踶趹”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需結合單字釋義與語境綜合理解:
單字解析
組合含義
“踶趹”通常指馬匹奔跑時騰躍踢踏的動作,強調迅疾有力的狀态。例如在古文中可能用于描寫戰馬沖鋒或駿馬奔騰的場景,如:“馬群踶趹,塵土飛揚”。
使用建議
該詞多出現在文言或文學性較強的文本中,現代漢語極少使用。如需引用,建議結合上下文确認具體指向(如動作、沖突或象征性比喻)。
由于當前搜索結果未直接提及“踶趹”,以上分析基于單字釋義及古漢語常見構詞規律。如需更權威的文獻例證,可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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