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榜曉谕。《元史·忽辛傳》:“ 烏蠻 等租賦,歲發軍徵索乃集, 忽辛 以利害榜諭諸蠻,不遣一卒,而租賦鹹足。”
榜谕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境色彩的複合詞,由“榜”與“谕”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指出,“榜”原指木片或匾額,後引申為公開張貼的文書,如官府告示;“谕”則為告知、曉示之意,常見于官方文書中。二字結合後,“榜谕”特指古代官府以張貼榜文形式向民衆傳達政令、法規或重要通知的官方行為。
從詞義結構分析,“榜”強調公示的載體與形式,“谕”側重内容的權威性與強制性。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代州縣官員常“榜谕四方”,将賦稅政策、治安條例等文書“揭于通衢”,即張貼于交通要道供百姓周知。這種行政手段兼具信息傳播與法律效力,如清代《六部成語注解》所述:“凡曉谕事件,或書版懸挂,謂之榜谕。”
現代漢語研究中,學者王力在《古代漢語常識》中強調,該詞常見于宋元以降的文獻,與“露布”“檄文”等同屬古代公文體系,但“榜谕”更側重民生事務的日常通告。當代《辭源》修訂本亦收錄此詞,注明其作為曆史詞彙多出現于典章制度類古籍。
“榜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通過張榜公告的形式向民衆傳達官方命令或重要信息,常見于古代官府行為。例如《元史·忽辛傳》記載:“忽辛以利害榜諭諸蠻,不遣一卒,而租賦鹹足。”
現代類似概念包括“公告”“公示”,但“榜谕”更具曆史色彩,多用于古文或特定學術讨論中。
徧眺别啓餔啜差之毫厘,失之千裡澄澈道而不徑地着東西南北人遁世遺榮放僻淫佚幹澤膏鑪宮奇公輸挂燈結彩過渡紅蓮幕候潮黃金符鹘嘲監視居住齎盜食桀俊際會風雲搢版禁憲攫鸷酷刻老錢龍華寺樓船箫鼓路燈論命緑文冥府佩帶辟司徒普天同慶蕲艾乾冰青羊撒褪善種少不經事聖質士坦首露水曹覗機司天思想性速賓宿主它它藉藉團防萎奴公五族銜環雀憸子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