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幹祿。《孟子·公孫丑下》:“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幹澤也。” 朱熹 集注:“幹,求也;澤,祿也。” 宋 王安石 《乞宮觀第四表》:“辭榮家食,乃為理分之宜;幹澤自營,尚恃眷憐之舊。” 宋 葉適 《朝議大夫知處州蔣公墓志銘》:“餘聞古之用人,勝流一也,平進二也,科目三也,幹澤四也。”
幹澤(gān z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古語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謀求恩澤或利益”,常用于描述通過特定手段獲取他人或上位者的恩惠。該詞由“幹”與“澤”兩字構成:“幹”在古漢語中可表“求取、冒進”之意,如《說文解字》釋“幹”為“犯也”,引申為主動追求;“澤”則指恩惠、潤澤,如《孟子·公孫丑下》載“膏澤下于民”,強調自上而下的恩施。
在具體語境中,“幹澤”多含貶義,暗示為達目的而采取谄媚、鑽營等非正當方式。例如清代學者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批注:“若但幹澤求榮,則失其本心矣”,揭示該行為與道德本心的背離。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但在古典文獻解析或曆史研究中仍具學術價值,常被引用于批判功利性人際交往的語境。
權威文獻來源:
“幹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幹澤”意為求取恩澤或祿位,核心含義與“幹祿”相近。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孟子·公孫丑下》:“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幹澤也。”,描述明知不可為卻仍執着求取利益的行為。宋代王安石、葉適等文人也曾使用此詞,如“幹澤自營,尚恃眷憐之舊”,體現其曆史延續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孟子》及宋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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