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内地的郡及諸侯國。《漢書·宣帝紀》:“詔内郡國舉文學高第各一人。” 顔師古 注引 韋昭 曰:“中國為内郡,緣邊有夷狄障塞者為外郡。 成帝 時,内郡舉方正,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士。”
内郡國是中國漢代行政區劃制度中的特定概念,具有明确的曆史與政治内涵,需從“郡國并行制”的制度背景進行理解。
“内郡國”指西漢時期位于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核心區域、由朝廷派遣官吏管理的郡和諸侯王國。與之相對的是處于邊疆或外圍地帶的“外郡國”(或稱“邊郡”)。這一劃分源于漢初實行的“郡國并行制”,即郡縣制與分封制并存:部分地域設郡,直屬中央;部分地域封予諸侯王,建立王國。隨着中央集權加強,諸侯王國權力被逐步削弱,其行政實際漸類郡縣,故“内郡國”成為中央有效控制區域的統稱。
内郡國多分布于中原腹地及經濟發達地區,如關中的三輔地區(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黃河中下遊流域等。這些區域人口稠密、農業發達,是王朝賦稅與兵源的核心。
内郡國的官吏(郡守、都尉、縣令等)均由中央直接任命,執行統一的律令與政策。諸侯王雖名義上存在,但自景帝、武帝推行“推恩令”“削藩策”後,其治權被大幅限制,王國官員實質上由中央委派,與郡無異。
“内郡國”一詞未直接見于漢代典籍,但史家通過《漢書·地理志》《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等文獻中郡國分布的記載,結合行政實踐差異提煉出此概念。現代學者如周振鶴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中明确使用該術語,指代中央直轄的郡與名存實亡的諸侯王國區域。
參考文獻:
“内郡國”是古代中國行政區劃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内地(非邊疆)的郡及諸侯國,與邊疆的“外郡”相對。該詞由“内”(國家内部)、“郡”(古代行政區)、“國”(諸侯封地)三字構成,強調中央政權直接管轄的核心區域。
類型 | 區域特點 | 職能側重 |
---|---|---|
内郡國 | 中原腹地,無外患威脅 | 文治、經濟管理 |
外郡 | 邊疆,設軍事屏障 | 防禦、軍事駐守 |
擴展:該概念體現了古代“内華夏、外夷狄”的治理思想,對理解漢代政治地理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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