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喪祭禮,謂親喪大祥祭日為節哀而彈奏素琴。語出《禮記·檀弓上》:“ 孔子 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又《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終也。” 鄭玄 注:“鼓素琴,始存樂也。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孔穎達 疏:“大祥之日,得鼓素琴,告教其民使衰有終極也。” 宋 蘇轼 《次韻趙景贶督兩歐陽詩破陳酒戒》:“祥琴雖未調,餘悲不敢留。” 明 思宗 《閑坐》詩:“聖代自能調化瑟,孤生未忍治祥琴。” 清 趙翼 《服阕後親友多勸赴官》詩之一:“祥琴才罷忍彈冠,多少鑼聲促上竿。”參見“ 大祥 ”。
祥琴是中國古代喪禮習俗中的特定術語,指喪期滿一年後除服時彈奏素琴的儀式,象征對逝者的哀思已由劇烈轉為平和,符合“禮之以節哀”的儒家倫理。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祥”指喪祭名(小祥祭,父母喪後一周年祭),《儀禮·士虞禮》載“期而小祥”;“琴”指不加裝飾的素琴。二字合稱源于《禮記·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終也。” 表明喪親周年時通過彈奏素琴,向世人宣告哀痛有節制地終結。
祥琴儀式标志着喪親者從“痛疾在心”的激烈哀傷,轉向“琴瑟友之”的平和追思。漢代鄭玄注《禮記》強調其“哀未忘,但彈琴以散之”的疏導功能,體現儒家“哀而不傷”的中和精神。
與“大祥”(兩周年祭)、“禫祭”(除服祭)共同構成三年喪期的階段性禮儀。《朱子家禮·喪禮篇》詳載:“小祥,主人始食菜果,鼓素琴。” 說明祥琴是喪禮程式中的重要環節。
唐宋詩詞常以“祥琴”隱喻人生哀樂的轉化。如蘇轼《次韻劉景文送錢蒙仲》:“祥琴雖未調,餘悲不敢伸”,借禮制表達情感克制;清代顧炎武《與友人論服制書》更引申為“禮以義起,祥琴之制通乎古今”,賦予其文化傳承意義。
學術參考文獻
“祥琴”一詞源于古代喪祭禮儀,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和曆史背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本源
“祥琴”指古代親喪大祥祭日(即父母去世兩周年後的祭祀)時,為節制哀傷而彈奏素琴的禮儀。這一行為源自《禮記》記載,如《檀弓上》提到孔子在大祥祭後五日彈琴仍不成調,十日後才能奏樂;《喪服四制》則強調“鼓素琴”是向民衆傳達哀傷應有節制、不可無休的儒家倫理。
禮儀意義
儒家認為,守喪三年期間需壓抑情感,但大祥祭後需逐漸恢複生活常态。彈奏素琴象征“始存樂”,既表達對逝者的追思,又避免因長期禁樂導緻禮崩樂壞,體現“哀而不傷”的中庸思想。
曆史應用
後世文人常引此典表達哀思。例如宋代蘇轼在詩中用“祥琴雖未調”暗喻喪親之痛未平,明代文獻亦提及類似用法。
其他含義補充
現代語境中,“祥琴”偶作人名,取“祥瑞安甯”與“文化修養”的雙重寓意,但此用法與古義無直接關聯。
“祥琴”主要作為古代禮制術語存在,其核心在于通過音樂調節情感,平衡孝道與人倫,是儒家喪葬文化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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