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殿旁廬幕,為朝臣候朝及值宿之所。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五:“殿廬幕次:三省官為一幕,樞密院為一幕,兩省官為一幕,尚書省官為一幕,禦史臺為一幕,中司則獨設椅子,坐於隔門之内;惟翰林學士與知 開封府 同幕。”《宋史·真宗紀一》:“﹝ 開封 尹、皇太子 趙恒 ﹞殿廬幄次在宰相上,宮僚稱臣,皆推讓弗受。” 明 高啟 《讀史·董仲舒》詩:“早奏文章直殿廬, 茂陵 還復訪遺書。”
殿廬是古代官制中的專有名詞,指官員在皇宮内值班時使用的臨時居所。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特指大臣在宮中輪值時暫居的房舍,兼具辦公與休憩功能。例如《宋史·職官志》提到殿廬設有床帳、書案等陳設,供官員處理緊急政務。從建築形制分析,殿廬多設于皇宮偏殿區域,《中國古代官制研究》指出其空間布局需符合"前堂後室"的禮制規範,前部用于接見屬吏,後部用作休憩場所。明清時期該制度逐漸式微,但《明會典》仍保留"六科廊"作為殿廬的變體形式。
“殿廬”是古代宮廷建築中的特定場所,其含義和用途可結合曆史文獻作如下解釋:
指宮殿旁設置的臨時性廬幕或房舍,供朝臣等候上朝及夜間值班使用。該詞由“殿”(帝王處理政務或祭祀的場所)與“廬”(簡易屋舍)組合而成,字面意為“宮殿旁的臨時居所”。
核心用途
官員在朝會前在此等候,部分需值宿的官員夜間也在此留駐。例如《宋史》記載,皇太子趙恒的殿廬位置在宰相之上,體現等級差異。
空間劃分
不同機構官員有專屬區域:三省、樞密院、尚書省、禦史台等各自分幕,重要官員如翰林學士則與地方長官同幕。
宋代文獻《石林燕語》詳細描述了殿廬的布局,反映其作為行政樞紐附屬設施的重要性。此類記載表明,殿廬不僅是物理空間,更是古代官僚體系運作的縮影。
“廬”在此處特指臨時性建築,與“殿”的莊嚴形成對比,凸顯其功能性。該詞多見于宋代史料,可能與當時宮廷制度的發展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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