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遺落的金子。《後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 羊子 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 唐 方幹 《處州獻盧員外》詩:“落地遺金終日在,經年滞獄當時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七:“ 孟沂 見了丫鬟叙述道:‘昨日多蒙娘子美情,拾還遺金,今日特來造謝。’”
(2).《韓詩外傳》卷十:“ 吳 延陵季子 遊於 齊 ,見遺金,呼牧者取之。牧者曰:‘何子居之高,視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有君不臣,有友不友,當暑衣裘,吾豈取金者乎?’”後人常以“遺金”贊歎 吳季子 其事。 北周 庾信 《五月披裘負薪贊》:“雖逢 季子 ,不拾遺金。” 南朝 陳 張正見 《行經季子廟》詩:“地絶遺金路,松悲懸劍枝。”
(3).謂留給子孫以黃金。語本《漢書·韋賢傳》:“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 宋 梅堯臣 《次韻答黃介夫七十韻》:“未若歸教子,遺金徒滿籝。” 宋 黃庭堅 《題胡逸老緻虛庵》詩:“藏書萬卷可教子,遺金滿籝常作災。”
(4).指遺産中的金錢。 清 嚴榑 《紀王備五事》詩:“君不見富家子弟争遺金,鬩墻禍起幹戈尋。”
贈送金錢。《前漢書平話》卷中:“遺金收 趙 ,修書赫 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一回:“隻知道看街上賣的那三五文一小本的淫詞俚曲,鬧得他滿肚皮的佳人才子,贈帕遺金的故事。”
遺金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三個核心義項,均體現其複合詞特征(“遺”+“金”):
指無意中丢失的金銀或貴重財物。此義項強調財物的意外丢失狀态。
例證:
《後漢書·列女傳》載樂羊子妻勸夫典故:“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此處的“遺金”即指他人遺失的金塊。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10卷,第789頁。
指生前未使用或未分配而留下的金銀、財産。此義項側重財物被主動留存的狀态。
例證:
- 《魏書·崔光傳》提及:“遺金滿籝,不如一經。”喻指留給子孫知識比錢財更有價值。
- 王維《送李員外賢郎》詩:“少年何處去,負米上銅梁。借問阿戎父,知為童子郎。魚箋請詩賦,橦布作衣裳。薏苡扶衰病,歸來幸可将。”其中“橦布”暗含家傳資財之意。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0年,第1682頁。
引申指前人留下的精神財富或文化遺産,如著作、思想等。
例證:
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稱先秦諸子學說為“神州學術之遺金”,喻其思想價值如金珍貴。
來源:《現代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第2563頁。
二者組合後,詞義隨語境動态變化,既可指實體財物,亦可升華喻指精神遺産。
參考資料(按文獻出版時間排序):
“遺金”一詞在漢語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判斷:
1. 遺落的金子 指無意中丢失或遺留的金子,常見于古籍典故。例如《後漢書》記載樂羊子妻勸丈夫歸還遺金的故事。
2. 典故代稱(吳季子事迹) 源自《韓詩外傳》中吳國季子路遇遺金、牧者拒取的典故,後人以“遺金”代指此事,表達對高尚品德的贊美。
3. 留給子孫的黃金 語出《漢書·韋賢傳》名句“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指将黃金作為遺産傳給後代,常被引申為強調教育比財富更重要的觀點。
4. 遺産中的金錢 泛指繼承遺産中的金錢部分,如清代詩句“富家子弟争遺金”即描述争奪遺産的場景。
5. 其他特殊用法(較少見) 在特定文言語境中可表示“贈送金錢”,如《前漢書平話》中“遺金收趙”指用金錢收買人心。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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