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三度酌酒于三處為祭。《書·顧命》:“王三宿,三祭,三咤。” 孔 傳:“王三進爵,三祭酒,三奠爵。” 蔡沉 集傳:“禮成於三,故三宿、三祭、三咤。”《儀禮·鄉射禮》:“俎與薦,皆三祭。” 鄭玄 注:“皆三祭,為其将祭侯也,祭侯三處也。” 賈公彥 疏:“三處者,下文右與左,中是也。”
三祭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指中國古代三種重要的祭祀禮儀,合稱為“三祭”。其核心含義如下:
祭天(天神)
祭祀對象為昊天上帝及日月星辰等天神,體現古人對自然力量的敬畏與崇拜。儀式多在圜丘舉行,由天子主祭,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此類祭祀源于原始社會的自然崇拜,後納入周禮體系。
祭地(地祇)
祭祀對象包括社稷(土地神與谷神)、山川河嶽等地祇,象征對大地滋養萬物的感恩。帝王于方丘(或社稷壇)行祭,祈求五谷豐登、疆土穩固。社稷祭祀尤其重要,常作為國家政權的象征。
祭祖(人鬼)
祭祀對象為祖先與先賢,體現宗法制度下的孝道與倫理。通過宗廟祭祀維系家族血脈認同,強化社會等級秩序。《禮記·祭統》載:“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凸顯其社會功能。
曆史背景與演變
“三祭”體系成型于周代,以《周禮》《禮記》為理論依據,成為傳統禮制的核心。漢代董仲舒進一步将祭祀與天人感應思想結合,強化其政治意義。後世雖儀式細節有變,但“敬天法祖”的文化内核延續至明清。
權威參考來源:
“三祭”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與民俗文化綜合理解:
指在祭祀儀式中三次向不同方位或神位酌酒行禮,源自《尚書·顧命》和《儀禮·鄉射禮》。例如:
部分文獻将“三祭”解釋為春、秋、冬三季的祭祀:
甘肅西和縣春節習俗包含: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原文或更多民俗細節,可參考《尚書》《儀禮》或地方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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