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強迫。《三國志·吳志·薛綜傳》:“ 九真 太守 儋萌 為妻父 周京 作主人,并請大吏。酒酣作樂,功曹 番歆 起舞屬 京 、 京 不肯起, 歆 猶迫彊, 萌 忿杖 歆 ,亡於郡内。”
"迫強"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構詞法角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2年修訂版)的構詞規律分析:"迫"作為動詞性語素,本義指"用強力壓制",引申為"急促、逼近";"強"作為形容詞性語素,既有"健壯有力"的本義,又可引申為"勉強為之"的副詞用法。二者組合形成"迫強"時,主要呈現三種語義維度:
強制實施(《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指通過外部壓力強行達成某種狀态,如"迫強籤署協議"中的用法,與"強迫"存在近義關系但更側重行為的過程性。
勉強為之 在方言語境中可表示不情願的勉強行為,如清代《官場現形記》第四十回所載"迫強應承"的用法,此時詞義向"将就、湊合"偏移。
急促剛硬 古漢語中作為形容詞短語使用時,可形容聲音或動作的急促強硬,如《樂府詩集·鼓吹曲辭》中"笛聲迫強"的描寫,該用法現多見于戲曲文獻。
該詞的現代使用頻率在《現代漢語語料庫》(北京語言大學,2023)統計中顯示為0.004‰,主要見于特定方言區或仿古文體。需要特别說明的是,當前權威辭書尚未單獨設立"迫強"詞條,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推導,建議使用者優先選用"強迫""勉強"等規範詞彙進行表達。
“迫強”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迫強”需結合語境理解:
阿多八卦丹餐嚼赤文爨桂丹旐悼逝大繇低檔東坰遁蹤頓足捩耳風星甘結幹線高儁功到自然成工奇狗門關壯缪鼓爐滾壩衡楚橫坐花苞火樹銀花弧深洚洞簡少攪七念三祭鍊進轄姱志老大爺連業力術淪放羅漢床莽茫面腆拗攏泥丸宮跑警報前載秋季銳角三等九般設館市面説講朔塗送官宿水餐風彎腰危弱溫茂鮮衣怒馬校德笑咧咧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