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罷休息。《禮記·學記》:“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 孔穎達 疏:“退息,謂學者疲倦而暫休息。”
(2).指退息之所。《南齊書·禮志上》:“ 宋 元嘉 南郊,至時權作小陳帳,以為退息。”
退息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面的解釋:
一、本義指"退下休息"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解釋為"退下班來休息",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官員結束公務後的狀态。如《禮記·學記》載"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此處強調學子課後應當溫習功課,該用法至今保留在文言語境中。
二、引申義為"停止、平息" 《漢語大詞典》收錄其"息,止也"的引申用法,多用于描述自然現象或社會動态的停歇。明代《醒世恒言》有"待風波退息之後,再作道理"的表述,現代漢語中此義項多用于書面語體,如"輿論退息""潮水退息"等修辭表達。
該詞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被歸入動詞範疇,其構詞法遵循漢語并列式合成規律,"退"與"息"均含停止義項,這種同義複詞現象常見于先秦文獻。當代《新華成語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在現代口語中已較少使用,主要保留在成語"退息有常"等固定搭配中。
“退息”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事罷休息
指事務結束後暫時休憩。例如《禮記·學記》提到“退息必有居學”,孔穎達注釋為“學者疲倦而暫休息”。
退息之所
指供休息的場所。《南齊書·禮志上》記載,宋代元嘉年間南郊祭祀時,臨時搭建“小陳帳”作為退息之處。
在文學或成語中,“退息”可引申為遠離世俗紛擾、選擇隱居生活,強調退出社會活動,追求簡單自在的狀态。
在銀行業務中,“退息”指退還利息。例如信用卡還款時,銀行為鼓勵用戶還款,可能免除利息費用,将已收取的利息退回持卡人。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金融操作細節,可參考《禮記》《南齊書》或銀行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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