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昏姻 ”。
“昏因”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淵源的特殊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婚姻制度密切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昏”通“婚”,指男女結合的社會儀式;“因”表示緣由、依據,組合後指婚姻締結的原始動因或禮法依據。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周禮·地官》中“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的記載,鄭玄注曰“陰禮謂昏因之禮”,強調其作為社會倫理規範的功能。
從詞義演變角度分析,“昏因”在《禮記·昏義》中被進一步闡釋為“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體現了宗法制度下婚姻承載的祭祀延續與家族聯結責任。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特别指出:“謂之昏者,取陽往陰來之義”,揭示了古代天文曆法觀念對婚俗的影響。
現代語言學研究顯示,該詞在《說文解字注》中被拆解為“昏謂日入二刻,因者就也”,說明其造字本義與黃昏時分的迎親古俗直接相關。這種時間選擇既符合農耕社會作息規律,也蘊含陰陽交泰的哲學内涵。當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仍保留其雙重釋義:既指婚姻關系的建立程式,也引申指事物發展的根本緣由。
“昏因”的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存在兩種主要含義:
若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原文或相關古籍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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