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時京城外劃分的八個居民管理區。每區各置廂官,受理争鬥訟訴之事;凡情節輕微者,可直接論斷。《文獻通考·職官十七》:“ 宋 朝 大中祥符 元年置京新城外八廂。 真宗 以都門之外,居民頗多,舊例惟赤縣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廂吏,命京府統之……凡民有鬭訟,事輕者得以決遣。”
(2). 宋 代指從全國各州調集保衛京師的廂兵。《續資治通鑒·宋孝宗乾道七年》:“先是軍人 王俊 ,自稱八廂,詐取軍中錢物,配 廣南 。”
八廂是古代中國行政與軍事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闡釋:
宋代都城行政單位
宋代實行“廂坊制”,将都城劃分為若幹“廂”作為基層管理單位。據《宋史·地理志》記載,“八廂”特指北宋東京開封府内劃分的八個行政區域,每廂下設若幹坊,負責戶籍管理、治安維護等職能。此制度在南宋臨安城(今杭州)亦有沿用,但具體廂數隨城市規模調整。
軍事編制單位
“八廂”亦用于指代軍隊編制。據《文獻通考·兵考》所述,五代至宋初,禁軍常以“廂”為建制單位,分左、右各四廂,合稱“八廂”,每廂統轄兵力數千至數萬不等。此類編制在北宋中期逐漸被“軍”“指揮”等新制取代,但“廂軍”仍作為地方駐軍保留。
學術參考來源:
“八廂”是宋代曆史中的專用名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北宋京城(東京汴梁,今河南開封)外劃分的八個行政管理區域。
指從全國各州調集至京城的廂兵(地方軍隊),負責都城防衛。
“廂”原指正房兩側的房屋(如東廂、西廂),後引申為區域劃分單位(如城廂、車廂)。在宋代行政體系中,“廂”成為城市管理的基層單元,類似現代街道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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