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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刑的意思、播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播刑的解釋

施行刑法。《書·呂刑》:“今爾何監,非時 伯夷 播刑之迪。” 孔 傳:“言當視 伯夷 布刑之道而法之。”《禮記·缁衣》:“《甫刑》曰:‘播形之不迪。’” 鄭玄 注:“播猶施也。‘不’衍字耳……言施刑之道。” 清 牟庭 《同文尚書·甫刑之命》:“《尚書》‘由’字多作‘迪’,而《緇衣》作‘播刑之不由。’《緇衣》注雲:‘不字衍。’今據《書》義,當有‘不’字,非衍也……此為播施刑法之所不由其故,非爾所宜監視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播刑”是古代漢語中的法律術語,最早見于《尚書·呂刑》篇。其核心含義為“頒布刑法、施行刑罰”,其中“播”指傳播、布告,“刑”指刑罰制度。該詞反映了中國古代以刑法治國的政治理念。

從詞源學分析,“播”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種也,一曰布也”,在此語境下引申為法律的頒布傳播;“刑”在《爾雅》中解作“法也”,特指國家制定的刑罰規範。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強調法律條文的公開宣示與具體實施過程。

據《中國法制史》記載,西周穆王時期命呂侯制定《呂刑》,通過“播刑”将成文法典公示于衆,改變“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神秘法傳統。這種法律公開化舉措包含五刑制度(墨、劓、剕、宮、大辟)的具體規定,以及“刑罰世輕世重”的司法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孔穎達在《尚書正義》中特别指出:“播謂布行,刑謂法制”,強調該詞包含法律制定與執行的雙重維度。這種立法與司法相結合的特性,使其成為古代法律體系運作的重要概念載體。

網絡擴展解釋

“播刑”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一、基本含義

  1. 字面解釋
    指“施行刑法”,即依法對犯罪行為進行處罰。這一解釋在《尚書·呂刑》《禮記·缁衣》等古籍中均有體現,如《書·呂刑》提到“伯夷播刑之迪”,意為伯夷布施刑法之道。

  2. 成語用法
    作為成語時,“播刑”更強調公開執行刑罰以警示他人。通過公開懲治罪犯,達到威懾、教化民衆的目的,是古代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例如:“政府通過播刑維護社會秩序”(、)。

二、延伸解析

三、古籍例證

“播刑”既有字面的“施行刑法”之義,也包含成語化的“公開警示”内涵,需結合語境具體分析。如需深入研究,可參考《尚書》《禮記》原文及曆代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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