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麋。 唐 柳宗元 《三戒·臨江之麋》:“ 臨江 之人,畋得麋麑,畜之。” 童宗說 注:“麋麑,鹿子也。”
麋麑是由“麋”與“麑”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幼小的麋鹿。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麋(mí)
《說文解字》:“麋,鹿屬。從鹿,米聲。”
《孟子·梁惠王上》:“顧鴻雁麋鹿”,注:“麋,大鹿也。”
麑(ní)
《說文解字》:“麑,鹿子也。從鹿,兒聲。”
《禮記·曲禮下》:“士不取麑卵”,疏:“麑乃是鹿子之稱。”
《韓非子·說林上》:“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其母隨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與之。”此處“麑”即幼鹿,可引申為“麋麑”的語源依據 。
《國語·魯語》載:“獸長麋麑”,韋昭注:“鹿子曰麑”,印證“麋麑”為幼鹿通稱 。
古代文獻中,“麋麑”常與仁德、悲憫關聯。如《韓非子》中秦西巴因憐幼鹿放生,被贊為“仁人”,體現儒家“不忍之心”的倫理觀 。
《周禮·地官》記“囿人掌囿遊之獸禁,牧百獸”,其中“麋麑”屬禁獵幼獸,反映先秦動物保護制度 。
“麑”條釋:“幼鹿。亦泛指幼獸。”例引《禮記》“不麑不卵” 。
“麋”字引《爾雅·釋獸》:“麋,牡麔牝麎,其子麇”,注:“麇即麑也。”
參考文獻來源(基于權威古籍與辭書):
“麋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該詞出自唐代柳宗元的寓言《三戒·臨江之麋》,文中提到“臨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意為獵人捕獲了一隻幼年麋鹿并飼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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