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 之社壇。古代建國時必先立社,以祭祀地神。《公羊傳·哀公四年》:“六月,辛丑,蒲社災。”參見“ 亳社 ”。
蒲社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古代祭祀場所
指殷商時期祭祀土地神的社壇。《左傳·哀公四年》記載:“六月,辛丑,亳社災。”其中“亳社”即“蒲社”(“蒲”通“亳”),為殷商遺民祭祀的社壇,後周朝沿用其名,象征政權更疊。此類社壇多設于荒野,以蒲草或茅草覆蓋,故稱“蒲社”。
“蒲”通“匍”的引申義
部分學者認為“蒲”通“匍”,指以蒲草編織的席墊。《周禮·天官·掌次》提到“設蒲筵”,鄭玄注:“蒲,席也。”因此“蒲社”可解為以蒲席圍設的祭祀場地,體現上古祭祀的簡樸形式。
文獻依據與考辨
文化象征意義
蒲社作為祭祀遺迹,承載了周人對殷商滅亡的反思,後世引申為“衰敗政權”的代稱。如漢代班固《白虎通義·社稷》稱:“殷人社用蒲,謂蒲社也。”
參考來源:
“蒲社”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解析:
根據《公羊傳·哀公四年》及多部權威詞典記載(),蒲社指殷商時期的社壇,即古代建國時用于祭祀土地神的場所。社壇在古代具有重要政治與宗教意義,象征國家政權與自然信仰的結合。
詞源背景
該詞最早見于《公羊傳》記載的“蒲社災”,指殷商社壇發生的火災事件。古代“社”與土地神祭祀密切相關,不同朝代常通過設立社壇彰顯政權合法性。
語義争議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蒲社”解釋為“善于社交的社團組織”,但此說法未見于經典文獻,可能是對《史記·平津侯列傳》中“蒲社之屬”的誤讀。該語境中的“蒲社”更可能指代以蒲地為名的具體社壇。
在學術或正式場景中,建議采用“殷商社壇”這一釋義,避免引申含義。若需引用社交相關解釋,需注明出處并說明其非主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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