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失。《元典章·吏部八·案牍》:“人等俱係專管案牘人員,年來不為用心關防,多有去失文凴籍歷。”《清平山堂話本·陰骘積善》:“且説 張客 到於市中,取珠欲貨,不知去失,諕得魂不附體。”
關于“去失”這一表達,目前并未在标準漢語詞典或常見用法中檢索到确切定義,可能屬于以下情況:
方言或口語中的變體
部分地區方言可能存在将“丢失”“缺失”等詞發音為“去失”的現象,屬于地方語言習慣。例如,某些南方方言中“去”與“缺”發音相近,可能導緻混淆。
輸入法導緻的錯别字
更常見的詞彙可能是:
特定語境下的臨時組合
若出現在特定文本中,可能是作者自創的臨時搭配,需結合上下文推斷。例如“去失”或可解為“去除并失去”,但此用法非常罕見。
建議:請确認是否為“缺失/丢失”的誤寫,或補充更多使用語境以便進一步分析。
《去失》是一個翻譯自英文的詞語,英文為“Forgo”,意為放棄、不再追求。
《去失》是由“去”和“失”兩個漢字組成。其中,“去”字的部首是“厶”,共有4畫;“失”字的部首是“大”,共有5畫。
《去失》一詞最初源于英文,後來被翻譯為漢字,用以表達對某種追求或利益的放棄。
繁體字中,可以采用「去失」這個詞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形式會有一些差異,但《去失》這個詞的基本意思與現代一緻,隻是書寫形式略有不同。
1. 他決定為了事業去失休的機會,加班工作。
2. 她去失了一些奢侈品,以換取更為簡樸的生活方式。
3. 我們可以去失一些享受,以便在将來獲得更大的回報。
去心、失去、失望、失業、失眠、放棄、棄絕、舍棄
放棄、舍棄、不再追求
追求、争取、堅持、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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