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的性質。 晉 葛洪 《抱樸子·論仙》:“水性純冷,而有 溫谷 之湯泉;火體宜熾,而有 蕭丘 之寒燄。”《舊唐書·禮儀志二》:“人火因人而興,故指火體而為稱;天火不知何起,直以所災言之。”
"火體"在漢語中屬于相對專業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指物質處于高溫電離狀态(等離子體)。當物質受熱至極高溫度時,原子中的電子脫離原子核束縛,形成由自由電子和離子組成的導電流體狀态,如火焰、閃電、恒星内部物質等均屬此類。
來源依據:《辭海》(第七版)"等離子體"詞條釋"亦稱‘火體’",上海辭書出版社。
參考鍊接:辭海網絡版(需訂閱訪問)
指中醫九種體質類型之一,即"濕熱體質"。特征為面垢油光、口苦苔黃、易生痤瘡,多因濕熱内蘊、陽氣偏亢所緻,需清熱化濕調理。
來源依據:中華中醫藥學會《中醫體質分類與判定标準》(ZYYXH/T157-2009),明确将"濕熱質"列為獨立體質類型。
參考鍊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行業标準庫
偶見于古代文獻,指與火相關的天體或自然現象。如《淮南子·天文訓》載:"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将太陽視為"火體"的極緻表現。
來源依據: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卷三,中華書局1989年版。
參考鍊接: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淮南子》原文
使用提示:現代漢語中"火體"最常用作等離子體的别稱,中醫語境需明确"濕熱體質"全稱以避免歧義,古籍用法今已罕用。
“火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火體指火的性質,強調火本身的物理或象征特性。例如,晉代葛洪在《抱樸子·論仙》中提到:“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燄”,通過對比說明火雖本性熾熱,卻存在特殊情境下的反常現象。
如需更詳細文獻例證,可參考《抱樸子》或《舊唐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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