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獵時吹哨效鹿聲引鹿。又因圍場為哨鹿之所,後亦稱圍場為哨鹿。《清續文獻通考·王禮十二》:“每歲白露後,鹿始出聲而鳴。效其聲呼之可至,謂之‘哨鹿’。國語曰‘木蘭’。今以為圍場之通稱。”按,國語,指滿語。
“哨鹿”是一個具有曆史和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基本定義
“哨鹿”是清代滿漢文化融合的産物,指通過模仿鹿的叫聲(用口哨或木制長哨)誘捕鹿群的狩獵方式。滿語中稱為“木蘭”,後演變為圍場的代稱。
具體實施方法
圍場的地理意義
清代木蘭圍場(今河北承德一帶)是“哨鹿”的主要場所,按地形劃分為72個圍獵區,成為皇家狩獵的象征。
部分資料提到“哨鹿”作為成語,比喻“崗哨上的鹿角,提醒保持警惕”。但此解釋未見于多數權威文獻,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用法,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哨鹿”的核心含義與清代狩獵文化緊密相關,兼具方法、地點雙重指代;成語用法則需謹慎考據。若需進一步了解圍場分布或曆史細節,可參考《清文獻通考》等史料。
《哨鹿》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可悲的景象”或“可悲的行為”。它常用來形容某種景象或行為令人感到悲傷、遺憾或惋惜。
根據《康熙字典》,《哨鹿》的部首是“口”和“鹿”,部首“口”表示與口有關,而部首“鹿”則表示與鹿有關。根據這一劃分,它的總筆畫數為12。
《哨鹿》一詞來源于《漢書·才傳》:“月氏以誘虜常于塞外,烏孫以哨鹿示寇。”在古代,人們用哨鹿來引誘敵寇,以設伏擊或陷阱來捕捉他們。因此,哨鹿也被用來形容一種可悲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哨鹿的寫法保持不變,仍然是“哨鹿”。
在古代寫法中,哨鹿以“哨”和“鹿”兩個字組合而成。古時候的哨鹿的寫法與現代相同,沒有太大的區别。
1. 他的悲慘經曆是一個哨鹿,令人無比心痛。
2. 這個國家連年戰亂,已經成為一個哨鹿的典型。
3. 這起事故真是一個哨鹿,讓我感到十分悲傷。
組詞:哨聲、鹿角、悲哀。
近義詞:遺憾、惋惜。
反義詞:喜悅、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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