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神時所用的熏香。《海内十洲記·聚窟洲》:“ 征和 三年, 月氏 國王遣使獻香四兩,大如雀卵,黑如桑椹,使者曰:‘知中國有好道之君,故搜奇藴而貢神香。’” 唐 李山甫 《雨後過華嶽廟》詩:“雨淋鬼火滅不滅,風送神香來不來。” 歐陽山 《高幹大》第一章:“﹝貨架上面,放着兩三匹老布,﹞此外就是一些神香、黃表之類。”
神香是漢語中特指用于宗教祭祀或通神儀式的香料制品,其核心含義包含物質屬性與精神象征的雙重維度。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該詞指代“敬神時焚燒的特制香品”,強調其作為祭祀媒介的功能性。從曆史溯源看,《禮記·祭義》記載“燔柴于泰壇,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印證神香使用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焚燒香料的煙霧被視為溝通天地、傳遞祈願的載體。
文化人類學研究顯示,神香的制作需遵循特定儀軌,如《香譜》詳述宋代合香法則,要求将沉香、檀香、龍腦等原料按節氣、神祇屬性進行配伍,形成“通天徹地之香”。在當代語境中,故宮博物院文物檢測中心通過科技考古發現,清代太廟所用神香含獨特麝香成分,證實古代祭祀用香的物質構成具有神聖化特征。
語言學角度分析,“神”字從示從申,甲骨文字形為祭台升煙之象,與“香”字禾谷芬芳的本義結合,構成具有華夏文明特質的宗教語義場。該詞彙至今仍應用于佛道教儀軌、民間廟會等傳統文化場景,承載着中華民族的精神信仰體系。
“神香”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進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解釋:指供神時使用的熏香,通常由樹脂、香木等天然材料制成,用于宗教儀式或祭祀活動。
曆史記載:
成語釋義: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神香”可作成語,形容“神奇或不可思議的事物”,但此用法較為罕見,且未見于權威古籍。
例句參考: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可參考《海内十洲記》或唐代詩詞集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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