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的意旨。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外順皇旨,内殷私痛。”
"皇旨"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古雅的用法,其核心含義是指皇帝下達的命令或旨意,是古代皇權制度的直接體現。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文書特征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細闡釋:
字義分解
合成詞義:專指皇帝頒布的正式命令文書,具有至高權威性。
同義辨析
皇旨則更突出文書載體的正式性,常見于史書與公文(如《宋史·職官志》載“凡皇旨下頒,皆用黃绫”)。
形制與格式
曆代皇旨多以絹帛或黃紙書寫,首尾固定套語(如唐代起用“敕曰”、明清加“奉天承運”),文末钤蓋玉玺,體現“天命所授”的合法性。參見《中國曆史文書學》(中華書局,2010年)對诏令體例的考據。
分類與效力
據《唐六典》卷九,凡皇旨“違者以逆論”,違抗者可處極刑。
天命觀的具象化
皇旨被視為“天意”的傳遞媒介,如《尚書·湯誓》載“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後世通過文書強化君權神授理念。此觀念在董仲舒《春秋繁露》中系統化為“天人感應”理論。
文書制度與中央集權
自秦代“書同文”後,皇旨成為中央管控地方的核心工具。如明代通過“票拟批紅”制度(《明史·職官志》),确保旨意精準下達,維系官僚體系運轉。
“光武帝以玺書賜融曰:‘制诏行河西五郡大将軍事……’”,此處“玺書”即皇旨早期形态。
康熙曾頒皇旨整頓漕運:“漕糧關系國儲,沿途侵蠹,著督撫嚴查。”
結語
“皇旨”作為帝制時代的權力符號,既是行政文書,亦承載天命哲學與禮法秩序。其釋義需結合字源、制度史及政治文化綜合理解,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曆史語境或文學修辭。
“皇旨”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皇旨”指皇帝的谕旨或命令,是古代帝王傳達政令的官方形式,具有最高權威性和強制性。現代漢語中也可引申為上級領導或權威人士的指示。
曆史背景
源自中國古代帝王制度,通常通過官方公文或口頭形式下達,如诏書、聖旨等。例如南朝梁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中記載:“外順皇旨,内殷私痛”,體現了臣子對皇命的遵從。
構成與發音
現代引申義
在非曆史語境中,可比喻上級的明确指示或權威命令,例如:“部門改革需遵循總部皇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诏令形式或相關典故,可參考《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等權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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