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拘禁;系縛。 漢 焦贛 《易林·訟之巽》:“執囚束縛,拘制於吏。”《後漢書·光武帝紀下》:“詔吏人遭饑亂及為 青 徐 賊所略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 三國 魏 阮籍 《猕猴賦》:“嬰徽纆以拘制兮,顧西山而長吟。” 宋 吳淑 《江淮異人錄·耿先生》:“而明於道術,能拘制鬼魅。”
(2).一種傷骨科醫療方法。捆縛身體的某一部位,使它得到固定。《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器具總論》:“以竹片作圈,較膝蓋稍大些須,再用竹片四根,以麻綫緊縛圈上,作四足之形,将白布條通纏於竹圈及四足之上。用於膝蓋,雖拘制而不緻痛苦矣。”《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手法總論》:“較之以器具從事於拘制者,相去甚遠矣。”
(3).猶拘守。《宋書·顔竣傳》:“夷狄之欲侵暴,正苦力之不足耳,未嘗拘制信義,用輟其謀。”
(4).牽制。 宋 葉適 《紀綱一》:“其所以皆自立於窘匱衰亂之餘不可動搖者,豈非其分人以地,任人以兵,功有所望,罪有所歸,截然自用而不相拘制哉?”
(5).管束。《天雨花》第三回:“若不嚴緊來拘制,怎能上進得成人。”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嗟彼羣黎,豈無知覺,始稍受其駕馭,繼乃苦其拘制,所以二十年前羣起叛之,遂迎 義王 入都 羅馬 也。”
“拘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拘禁與束縛
指通過強制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如逮捕或扣押。例如《後漢書·光武帝紀下》提到“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強調對非法拘禁行為的懲罰。
骨科醫療方法
古代用于固定受傷部位的療法,如《醫宗金鑒》記載用竹片和白布條制作固定器具,使傷處“拘制而不緻痛苦”。
思想或行為的拘守
形容固守某種觀念或規範,缺乏變通。如《宋書·顔竣傳》批評“拘制信義”導緻策略受限,強調僵化思維的負面影響。
牽制與管束
既指軍事或政治上的牽制(如“夷狄之欲侵暴,正苦力之不足”),也包含對人或事物的管理約束,如“管束”之意。
字形與核心含義
單字“拘”本義為逮捕(“拘捕”),引申為限制(“拘束”),與“制”組合後強化了強制性管控的意味。
建議:若需更全面的古籍例證或醫學細節,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醫宗金鑒》原文。
拘制(jū zhì)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包括“扌”和“貝”。其中,“扌”是手的部首,表示與手有關的動作;“貝”是貝殼的部首,表示財物。拘制的意思是限制、約束,特指對人的行動自由進行限制。
拘制的部首是“扌”和“貝”。
它的筆畫順序為:
“扌”:從上到下依次畫一橫,再從橫的右邊豎畫一豎。
“貝”:從上到下畫一個豎,再從豎的右邊畫一彎。
總共有5畫。
拘制最早出現于《說文解字》,是由古代的文字學家所創造。它的義項是由“扌”表示限制,加上“貝”表示對財物的限制,把人的行動自由與財物聯繫在一起,形成了拘制這個詞。
拘制的繁體字為“拘制”。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拘制的古代寫法是“㕅制”,其中“㕅”是拘制的古字形。
他因違反了交通規則而被警察拘制在監獄中。
政府采取了拘制措施,防止暴力犯罪活動的發生。
拘留、拘捕、制約、制止。
限制、約束、禁锢。
釋放、解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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