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畜牧的官員。 康有為 《大同書》辛部第五章:“其地不能種百穀但為牧場者,則立牧曹。”
漢語詞典中未收錄“牧曹”一詞。從構詞法分析,“牧”本義為放養牲畜,引申為治理、管理(《說文解字》釋“養牛人也”);“曹”指分科辦事的官署(《後漢書·百官志》載官府機構名稱)。二者組合可能指古代管理畜牧的官府機構,但該詞未見載于《漢語大詞典》《辭源》《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
建議核實該詞彙的具體出處。若為特定古籍或地方文獻中的專有名詞,需結合原始語境進行考釋。可進一步查閱《中國曆代職官辭典》(中華書局)或《中國古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等專業工具書求證。
“牧曹”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和權威性來源進行辨析:
根據多份文獻記載,“牧曹”指古代掌管畜牧的官員,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
僅有提出“牧曹”為成語,解釋為“農民放牧牲畜的地方”,并引申為形容草原廣闊、資源豐富。但這一釋義未在其他權威文獻或辭書中出現,可能屬于地域性或非标準用法。
如需深入探究,可參考康有為《大同書》原文或古代職官制度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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