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 some feudal dynasties) attempt to cement relations with ruler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in the border areas by marrying daughters of the Han imperial family to them] 封建君主為了免于戰争與邊疆異族統治者通婚和好
與漢和親。——《漢書·李廣蘇建傳》
(1).和睦相親。《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中行氏 以伐 秦 之役怨 欒氏 ,而固與 範氏 和親。”《禮記·樂記》:“﹝樂﹞在閨門之内,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漢 晁錯 《對賢良文學策》:“百姓和親,國家安寧。”《隸釋·漢李翊夫人碑》:“九族和親,若棄附根。”
(2).指兩國彼此友好親善。 漢 趙晔 《吳越春秋·夫差内傳》:“﹝ 吳王 ﹞不意頗傷 齊 師,願結和親而去。”《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 亮 ﹞遣使聘 吳 ,因結和親,遂為與國。”
(3).指互相結成友好關系。《古今小說·晏平仲二桃殺三士》:“今臣特來講和,王上可親詣 齊 國和親,結為唇齒之邦。”
(4).指封建王朝利用婚姻關系與邊疆各族統治者結親和好。《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高祖 ﹞取家人子名為長公主,妻單于。使 劉敬 往結和親約。” 唐 蘇郁 《詠和親》:“君王莫信和親策,生得胡雛虜更多。”《醒世恒言·獨狐生歸途鬧夢》:“我朝自與你邦和親之後,出嫁公主,做你國質婆。” 清 孫枝蔚 《昭君怨》詩:“朝廷不重色,故事再和親。”
“和親”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政治聯姻手段,其核心是通過婚姻關系實現不同政權或民族之間的和平共處與利益聯結。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和親(拼音:hé qīn)指中原王朝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或外國統治者以政治聯姻形式達成和平協議的外交策略。這種聯姻既包含“緩和矛盾”的“和”,也包含“締結親屬關系”的“親”,主要目的是通過婚姻紐帶實現軍事休戰、經濟互惠或文化融合。
二、曆史背景與演變
三、目的與類型(據崔明德《中國古代和親史》分類)
四、社會影響
五、延伸語義 “和親”一詞也衍生出“和睦親善”的抽象含義,用于描述任何通過建立親屬關系實現和平共處的行為。
如需具體案例分析(如王昭君、文成公主等),可進一步說明。以上内容綜合多權威文獻,完整資料可查閱《中國古代和親史》或搜狗百科詞條。
和親是指兩個國家或勢力通過婚姻關系來達到和平和友好的目的。
和親的拆分部首是口和亻,總共有8畫。
和親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史書《史記·秦始皇本紀》,用來描述秦始皇朝代與匈奴、南越等民族之間的和平婚姻政策。後來,和親這個詞擴展到亞洲其他地區,成為國際關系中的一個常用術語。
和親
古代漢字寫作和婚,後來簡化為和。
1. 兩國通過和親達成了長久的友好合作關系。
2. 宋朝通過和親來鞏固與遼國的邊界安全。
和平、和諧、親善、友好
聯姻、聯婚、通婚
交戰、敵對、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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