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恩赦。指封建王朝遇皇帝登極或其他大典而赦免罪犯。《南齊書·王融傳》:“伏惟明皇臨宇,普天蒙澤,戊寅赦恩,輕重必宥。”《宋史·食貨志上四》:“甚者赦恩已蠲二稅,義米依舊追索。” 元 施惠 《幽閨記·文武同盟》:“埋名避禍捱時運,滿望取皇家赦恩,罪大彌天,其時許自新。”
“赦恩”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應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中,其含義與封建時代的赦免制度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赦恩”指封建王朝的君主或統治者因特殊事件(如登基、慶典等)頒布赦令,寬恕罪犯的罪行或減輕刑罰。這一行為體現了統治者的仁慈,也是鞏固政權、彰顯皇權的重要方式。
“赦恩”屬于“恩赦”的一種,與其他赦免形式(如大赦、特赦)的區别在于:
“赦恩”不僅是法律行為,更承載了儒家“仁政”思想,強調統治者需以德化民。同時,它也被視為皇權至高無上的象征,赦免權由君主獨攬。
如需更完整的分類(如“大赦”“曲赦”等),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詞典。
赦恩是指國家或者統治者對犯罪分子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人予以寬恕和原諒的行為。赦恩意味着對犯罪行為的免除懲罰或者減輕刑罰,同時也是對犯罪分子的一種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希望。
赦字的部首是赤,有4筆。
恩字的部首是忄,有10筆。
“赦恩”這一詞語最早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當時君主會根據特定的情況和需要,對犯罪分子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人進行赦免。這種赦免行為被稱為“赦恩”,旨在使罪人能夠改過自新,回到社會。
赦恩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赦寧。
在古代,赦恩的寫法較為簡單,整體形狀較為樸素。赦字的寫法為縱向排列的兩個人字,中間連線表示赦免之意;恩字的寫法為上部分是一條橫線,下部分是兩個人的圖案,表示仁慈和寬容。
1. 國家頒布了一項特赦法令,赦恩了一大批非暴力犯罪分子。
2. 經過多方努力,他最終獲得了赦恩,得以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組詞:特赦、赦免、廢除赦令
近義詞:寬恕、仁慈、寬大
反義詞:懲罰、嚴厲、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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