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衙的大堂。 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三折:“空立着判黎庶受官廳,理軍情元帥府。”
“受官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受官廳”主要指古代官衙的大堂,即官府處理公務的主要場所。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性較高的網頁中被提及,例如《魯齋郎》中的例句“空立着判黎庶受官廳”即體現了這一用法。
詞源與背景
該詞源自古代官場制度,指官員審理案件、處理政務的正式場所。例如元代關漢卿的戲劇中曾用此詞描述官府場景。
可能的混淆點
有少數來源(如)将其解釋為“被官方接納和重用”,但這一說法缺乏廣泛支持,可能是對“受官”與“官廳”的拆分誤解。權威性更高的網頁均未采用此釋義。
建議在理解時以“官衙大堂”為核心含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元曲相關文獻。
《受官廳》是一個成語,意指受到官員或上級的訓誡或批評,形容受到責備或斥責。
《受官廳》這個成語可以拆分成三個部首:受(又首部)、官(宀首部)和廳(廠首部)。
它的總筆畫數為17畫。
《受官廳》最早出自于《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于是季子曰:‘臣雖不肖,然受其厲而適官廳。’”意思是說季文子雖然不稱職,但他能承受責難,前往官廳受教訓。後來,這個故事成為了一個成語,用來形容受到責備或訓誡的情況。
《受官廳》的繁體字為《受官廳》。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可以将《受官廳》的古文寫法進行轉寫,如下:
受:扌可 官:宀㕣 廳:廠㕒
他因為犯了錯,被上級召到辦公室受官廳。
補受官廳、免受官廳、受官廳之訓
受責、承責、受斥責
表揚、褒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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