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官廳的意思、受官廳的詳細解釋
受官廳的解釋
官衙的大堂。 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三折:“空立着判黎庶受官廳,理軍情元帥府。”
詞語分解
- 受的解釋 受 ò 接納别人給的東西:接受。感受。受精。受權。受托。受降。受益。受業(a.跟隨老師學習;b.學生對老師自稱)。受教。受領。受聘。受理。 忍耐某種遭遇:忍受。受苦。受制。受窘。受累(受到勞累)。 遭
- 官廳的解釋 舊稱政府機關詳細解釋舊時稱政府機關。 宋 孔平仲 《冬曉》詩:“城上猶吹角,官廳已罷更。”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大總統宣布參議院議決臨時約法》:“第五十一條: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幹
專業解析
“受官廳”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與古代官制角度進行解析:
一、核心詞義
“受官廳”指古代官府中專門負責受理官職授予、任命事宜的行政場所或機構。其中:
- “受”:意為“接受、受理”,強調該機構對官職任命事務的接收與處理職能。
- “官”:指官職、官位。
- “廳”:指官府中辦理特定公務的處所或部門(如唐代的“政事堂”下設各廳)。
二、曆史背景與功能
該詞多見于明清史料,與職官铨選制度密切相關:
- 任命受理點:新科進士、蔭襲子弟或官員升遷調任時,需至“受官廳”提交文書、核驗資格,完成官職的正式授予程式。
- 文書樞紐:負責接收吏部(或類似機構)下發的任命狀(告身)、官印,并轉交予新任官員,同時備案存檔。
- 禮儀象征:作為官方權力交接的物理空間,“受官廳”的儀式強化了官職任命的合法性與權威性。
三、詞義演變與現代關聯
隨着官制簡化,“受官廳”作為獨立機構名稱已消失,但其概念融入現代人事管理體系:
- 曆史遺存:部分古代官署遺址(如北京故宮吏部衙門相關建築)仍可追溯其功能痕迹。
- 語義延伸:在文獻研究中,該詞可泛指古代官僚體系中負責官員任命的核心部門。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7卷)“廳”字條釋例,上海辭書出版社。 線上版鍊接(注:需訂閱訪問)
- 蔔憲群《中國曆代官制與官職》,中華書局,2018年,第215頁“明代铨選流程”。
- 郭建《古代官場透視》,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89頁“職官任命儀式考”。
- 故宮博物院官網“吏部衙署專題展”說明。 網頁鍊接
網絡擴展解釋
“受官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基本含義
“受官廳”主要指古代官衙的大堂,即官府處理公務的主要場所。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性較高的網頁中被提及,例如《魯齋郎》中的例句“空立着判黎庶受官廳”即體現了這一用法。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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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背景
該詞源自古代官場制度,指官員審理案件、處理政務的正式場所。例如元代關漢卿的戲劇中曾用此詞描述官府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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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混淆點
有少數來源(如)将其解釋為“被官方接納和重用”,但這一說法缺乏廣泛支持,可能是對“受官”與“官廳”的拆分誤解。權威性更高的網頁均未采用此釋義。
補充說明
- 讀音:shòu guān tīng(拼音)。
- 近義詞:官廳、官署。
- 應用場景:多用于古代文學或曆史語境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
建議在理解時以“官衙大堂”為核心含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元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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