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崫奇”。奇特,特異。 唐 顧況 《李供奉彈箜篌歌》:“弄調人間不識名,彈盡天下崛奇曲。” 唐 黃滔 《和王舍人崔補阙題福州天王寺》:“郭内青山寺,難論此崫奇。” 宋 葉適 《寄李季章參政》詩:“文章何崛奇,冬雷夏增冰。”
“崛奇”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ué qí,其核心含義為奇特、特異,常用來形容事物或現象具有突出的獨特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義構成
詞義擴展
可形容自然景觀的險峻(如山勢)、藝術作品的獨特風格(如音樂、文章),或人物性格的卓爾不群。
古代文獻中的用例
現代應用
多用于文學或學術語境,如評價藝術作品、自然奇觀或創新思想,例如:“這座山峰形态崛奇,令人歎為觀止。”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可參考《全唐詩》或宋代文集中的相關篇章。
崛奇(jué qí)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形容事物突出、引人注目、獨特而出衆的特點。它可以用于形容人、事、物的特點或表達贊美之情。
崛字由岩石部和角部組成。拆分部首後可知,岩石部(山)代表了與山有關的事物,而角部(角)則指代了角落或突出的地方。
崛字的總筆畫數為14,其中岩石部的筆畫數為3,角部的筆畫數為11。
崛字最早出現在《漢書·地理志》中用于地名,意指山勢陡峭,高聳入雲。這個詞在古代文獻中使用較少,但其獨特的意義在現代漢語中得到了廣泛運用。
崛字的繁體寫法為「嶼」,字形上多了右側的刀旁,增加了崛奇的視覺沖擊力。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在古代,崛字的寫法中岩石部的幾何形狀更加簡化,角部則以象征性的直線或彎曲線條表達。
1. 他的音樂作品在樂壇崛奇出衆,備受贊揚。
2. 這個城市的夜景将會崛奇奪目。
3. 她的設計風格與衆不同,獨具崛奇之處。
組詞:崛起、崛起、崛地。
近義詞:突出、獨特、出衆、引人注目。
反義詞:平凡、普通、無趣、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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