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吃的行例。《南史·賊臣傳·侯景》:“及 景 死, 僧辯 截其二手送 齊文宣 ,傳首 江陵 ,果以鹽五鬥置腹中,送于 建康 ,暴之于市。百姓争取屠膾羹食皆盡,并 溧陽主 亦預食例。”
“食例”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來源進行解析,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指飲食的慣例或規矩,包括進餐時間、飲食方式、食物種類等。例如:
在《南史·賊臣傳·侯景》中,“食例”被解釋為“被吃的行例”,指極端情況下人被迫成為食物的案例。例如: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史》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如漢典)。
《食例》指的是飲食的規定或法則,也可以指飲食的習慣和風俗。
《食例》的拆分部首為食(食物)和亦(人的手、手寫的意思),共有15畫。
《食例》一詞最早出現在《爾雅·釋言》中,後來在《說文解字》中有詳細的解釋。
《食例》的繁體為「食例」。
在古代,「食例」的寫法和現代相同。
1. 遵守食例,注意飲食健康,對身體有好處。
2. 各地食例各不相同,可以體驗不同地方的美食。
1. 飲食食例:指飲食方面的規定和習慣。
2. 食品安全法例:指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3. 食俗食例:指各地方的飲食習慣和風俗。
食譜、飲食規則、飲食習慣、飲食準則、膳食規定
不合食例、違背食例、逾越食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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