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锢職的意思、锢職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锢職的解釋

專權。《逸周書·史記》:“大臣有錮職譁誅者危。” 孔晁 注:“錮職謂事專權也。”一說失職。 朱右曾 校釋:“愚謂固猶廢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锢職是古代中國官僚制度中的特定法律術語,指因犯罪或失職被永久剝奪擔任官職的資格,屬于對官吏最嚴厲的行政刑罰之一。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基本釋義

锢職指官員因觸犯刑律或重大過失,被朝廷永久革除官職,終身禁止複任。其本質是剝奪政治權利,具有終身的禁锢效力,區别于暫時性的停職或降職處罰。

二、曆史制度背景

該制度源于秦漢時期的“禁锢”刑,至唐宋法律體系完善。例如:

《唐律疏議·職制律》規定:官吏犯“十惡”重罪或貪贓枉法者,除刑事處罰外,附加“除名”或“永不叙用”,即锢職的法定形式 。

宋代《慶元條法事類》明确将“锢職”列入“吏職令”,適用于謀反、貪污、渎職緻重大損失等行為 。

三、法律與社會影響

锢職兼具刑罰與預防功能:

  1. 刑罰屬性:作為附加刑,強化對官吏犯罪的威懾,如明代對貪官實行“削籍锢職”(《明會典·刑部》) 。
  2. 身份剝奪:被锢職者喪失士大夫身份,子孫亦受科考限制,體現宗法制度下的家族連帶責任 。

四、現代語義引申

現代漢語中,“锢職”一詞已罕用,但可引申為對職業發展的人為限制,例如:

體制内僵化的晉升機制可能形成隱性“锢職”,阻礙人才流動 。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法律辭典》
  2. 中華書局《唐律疏議譯注》
  3. 上海古籍出版社《明會典》點校本
  4. 北京大學《中國政治制度通史》
  5. 《法學研究》期刊:傳統官吏懲戒制度專題

網絡擴展解釋

“锢職”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在曆史文獻中存在兩種不同解釋,具體分析如下:

一、基本釋義

  1. 注音與書寫
    拼音為gù zhí,漢字寫作“锢職”。

  2. 核心含義

    • 主流解釋:指專權,即壟斷權力、獨斷專行。
      出自《逸周書·史記》:“大臣有锢職嘩誅者危。” 孔晁注:“锢職謂事專權也。”。
    • 另一觀點:部分學者(如朱右曾)認為可解釋為失職,即廢棄職責。其校釋中提到“固猶廢也”。

二、語境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場景,尤其是大臣或官員濫用職權或疏于職守的行為。例如《逸周書》中通過“锢職”警示專權可能引發的危機。

三、現代關聯

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曆史讨論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逸周書》原文及曆代注釋(如孔晁、朱右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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