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ophany] 神對個人的顯靈或神的短暫顯現
迷信指神鬼現出形象,發出聲響或使人感到威力。 宋 魯應龍 《閑窗括異志》:“此必 三姑 顯靈。”《花月痕》第四八回:“到了半夜, 九妹 便自勒死。 月印 将屍棄在 雨花臺 下,不準人埋。這夜顯靈,救了 荷生 、 采秋 性命。” 田漢 《湖上的悲劇》:“一個美麗的女人死了之後,在湖邊的莊子裡顯靈,這倒很有趣。”
“顯靈”是一個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語,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顯靈”指神鬼或超自然力量通過形象、聲音或特殊現象顯現,使人感知其存在或威力,常見于宗教或迷信語境。其英文對應詞為“theophany”,強調神靈的短暫顯現。
當代語境中,“顯靈”多用于文學創作或民俗研究,實際使用時需注意其迷信色彩。部分人通過“顯靈”表達對偶然事件的戲劇化解讀,如“上帝顯靈讓我中獎”。
該詞根植于傳統文化,兼具神秘性與文學性,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區分其字面意義與象征含義。
顯靈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神明或者超自然存在表現出來,使人可以看到或者感受到。當某個神明或者崇拜的對象擁有某種力量或表現出令人敬畏的能力時,人們相信他們可以通過顯靈來與人類交流。
顯靈的部首拆分為 "日" 和 "示",其中 "日"表示太陽,表示光明、曙光和神秘力量,"示"表示示意、表現。整個詞彙的總筆畫數為12。
顯靈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史記·僖公世家》的文中,描述了秦始皇尋求豐神之術以顯靈的情節。在繁體字中,顯靈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顯靈可以寫為 "顯靈" 或 "顯霊"。這些寫法保留了寫作原始的象形意義,并在表意上與現代漢字保持一緻。
1. 他相信自己的守護神會在危險時顯靈。
2. 這座神廟據說曾經出現了神明的顯靈。
3. 老太太聲稱她親眼目睹了亡夫的靈魂在夜晚顯靈。
1. 神顯靈
2. 神奇顯靈
3. 顯靈奇迹
1. 表現神明
2. 顯示超自然存在
1. 隱身
2. 潛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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