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泛指過去時代具有典範意義或代表性的音樂,但不包括民間音樂。②專指西方18、19世紀之交以海頓、莫紮特、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師法這一樂派風格而寫成的音樂。③西方現代派音樂或爵士音樂、搖滾樂等通俗音樂的對稱。
古典音樂的解釋可以從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理解,并具有文化背景、時間範圍及藝術特點等多重屬性。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說明:
廣義定義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指從西方中世紀(約公元9世紀)延續至今,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西方音樂體系。其核心特點在于複雜的創作技術和厚重的藝術内涵,與通俗音樂、民間音樂形成鮮明區别。例如,巴洛克時期的巴赫、浪漫主義時期的肖邦等作曲家的作品均屬于廣義古典音樂範疇。
狹義定義
特指1750-1820年間的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代表人物包括海頓、莫紮特、貝多芬。這一時期的音樂強調理性與情感的平衡,創作手法追求嚴謹的結構(如奏鳴曲式)和主題發展邏輯,奠定了西方古典音樂的基礎。
名稱争議與别稱
藝術特征
古典音樂注重理性表達情感,通過和聲、對位等複雜技法構建作品。例如,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以動機發展貫穿全曲,體現結構化創作思維;莫紮特的歌劇則平衡了戲劇性與音樂形式美感。
需注意:中國語境下的“古典音樂”通常指西方古典音樂體系,與中國傳統古典音樂(如古琴曲)屬于不同文化脈絡。
古典音樂是西方音樂曆史上一種重要的音樂流派,它是指17世紀至19世紀中葉這段時期創作的音樂作品。這種音樂形式注重和聲、旋律的發展和變化,以及情感的表達。古典音樂包括交響樂、室内樂、歌劇等多種形式。
古典音樂這個詞可以拆分為3個部分:古、典、音樂。其中,“古”字的部首是又,它有2個筆畫;“典”字的部首是八,它有8個筆畫;“音”字的部首是音,它有9個筆畫;“樂”字的部首是丿,它有1個筆畫。
古典音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現代曆史上,大約在20世紀初期。隨着中國對西方文化的引進和音樂教育的發展,古典音樂這個詞逐漸被接受并廣泛使用。
古典音樂(繁體字)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古典音樂可以寫作“古典音樂”。
他在午夜悠揚地演奏着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家、古典音樂會、古典音樂作品
傳統音樂、經典音樂
現代音樂、流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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