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compilation of State regulations] 記錄古代官府更疊、政務要聞的典籍
《唐會典》
記載一個朝代官署職掌制度的書。源出于《周官》(《周禮》), 唐 有《唐六典》。 明 清 改稱“會典”。《好逑傳》第十六回:“ 鐵中玉 道:‘老公公不看見《會典》上有一款:外臣不許與内臣交結。交結且不可,何況聯婚。’”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恭稽《會典》,八旗駐防之兵,有遊牧部落,有打牲部落。”
“會典”是中國古代官方編纂的政書類典籍,主要用于系統記錄某一朝代的典章制度及職官體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性質
會典是以職官為綱的斷代式政書,主要記載中央與地方官職的沿革、法令制度及行政規範。其名稱始于明代,意為“典章會要”,強調對長期施行的國家制度的彙編。
起源與發展
會典的編纂傳統可追溯至《周禮》,唐代《唐六典》是其雛形,但正式以“會典”命名始于明代《明會典》,清代沿襲此名。現存完整會典包括《唐六典》《元典章》《明會典》《清會典》四部。
與會要的區别
代表作品
功能與影響
會典具有法律效力,是官員行政的重要依據,如清代《會典》規定“外臣不許與内臣交結”。其編纂體現了古代中國“經世緻用”的政治理念,對研究古代職官制度具有核心史料價值。
補充說明:部分文獻如《元典章》雖未以“會典”命名,但因性質相似也被歸入此類。
《會典》這個詞在漢語中既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也可以作為動詞使用。作為名詞時,它指的是一種記載法律、政令等的法典書籍。作為動詞時,它表示召開會議或集會。
《會典》的拆分部首為“雲”和“典”,部首“雲”代表雲彩,部首“典”代表法律、規定等。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它的筆畫數為14畫。
《會典》這個詞最早可以追溯到漢朝。它的繁體字為「會典」。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在有一些不同。《會典》在古時候的寫法略有差異,可以寫作「朞典」。不過隨着時間的推移和文字的演變,現在我們使用的寫法是「會典」。
1. 這本《會典》是當時的法律規定的總結和記錄。
2. 傍晚時分,他們聚集在廣場上會典,商讨着新的計劃。
會議、典籍、法典、典章、典故
法規、法令、律例、章程、規定
不規範、不守紀、不遵循、不遵守、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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