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載論述各個曆史時代文學的發展演變及作家作品的著作。 金一 《文學觀》:“吾讀五千年祖國文學史,而嘆古之所謂著書者,著他人之書而已。” 魯迅 《書信集·緻王冶秋》:“史總須以時代為經,一般的文學史,則大抵以文章的形式為緯。”
文學史是研究文學發展曆史及其規律的學科,屬于文藝學範疇,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共同構成對文學的系統性研究。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範疇 文學史以時間和空間為維度,系統梳理文學作品的演變過程,涵蓋不同時期、地域的文學流派、作家創作及文學思潮的變遷。其核心任務是總結文學發展的内在規律,分析文學與社會、政治、哲學等外部因素的互動關系。
二、分類方式
三、研究内容
四、學科發展 中國文學史研究始于20世紀初,林傳甲《中國文學史》為早期代表,20世紀30年代後逐漸形成獨立學科體系。西方文學史研究則更早,注重理論框架與曆史分期的結合。
五、意義 通過文學史,可透視不同時代的文化特征與社會思想,例如楚辭反映戰國時期楚地文化,唐宋詩詞展現社會風貌與士人精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文學史發展或經典著作,可參考權威文學史教材或專業研究文獻。
文學史是指對文學發展曆程進行研究的學科,主要探讨文學作品的演變和文學思潮的變遷,在整體上體現了文學創作的發展規律和文學作品的時代特征。
《文學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首,分别是:文、學、史。其中,部首“文”寫法一共有8畫,部首“學”寫法一共有8畫,部首“史”寫法一共有5畫。
《文學史》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中。其中,“文”是早期古文字形的象形字,表示“圖畫、文字、事物的表現”;“學”是由“子”和“孔”組合而成,表示用心去研究和鑽研;“史”則是由“口”和“十”組合而成,表示用口頭記載事物的過程。
《文學史》這個詞的繁體字為「文學史」。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可以将《文學史》這個詞的字寫成兩列,上面一列是上半部分的部首,下面一列是下半部分的部首。
文:亠口一/*丨、一丨; 一一一一/*丨
學:五+丨一—*丨一/*丨,一*丨
史:日+丨一—*,一一一一
文學史研究了中國古代文學和現代文學的起伏和嬗變。
文學作品、文學創作、文學思潮、文學發展、文學演變、文學特征、文學研究等。
文學史的近義詞有文學發展史、文學演變史、文學發展曆程等。
文學史的反義詞是非文學史、非文學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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