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吩咐;叮囑。 唐 黃滔 《龜洋靈感禅院東塔和尚碑》:“故将儀貌若生而葢棺,晦朔不逾而啟土,從付囑也。” 宋 洪邁 《夷堅乙志·臨川巫》:“巫知必死,正付囑後事,忽如人擊其背,即踣于地。”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嬰甯》:“生又付囑再四, 吳 鋭身自任而去。生由此飲食漸加,日就平復。”
付囑(fù zhǔ)是漢語複合詞,由“付”與“囑”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鄭重地托付、交代,強調将事務或責任移交他人并叮囑其完成。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權威來源展開分析:
《漢語大詞典》
釋為:“托付,囑咐。”強調将事情或責任交予他人,并附加叮囑。例如:“臨終前,他将身後事一一付囑長子。”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3卷,第102頁(無電子版鍊接)。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囑咐;托付。”側重口頭或書面交代,含信任與期許。如:“領導付囑他處理關鍵項目。”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402頁(無電子版鍊接)。
《古代漢語詞典》
釋作:“交付并囑托。”多用于正式或莊重語境,如文書、遺囑場景。例:“以兵符付囑大将,令其統軍。”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398頁(無電子版鍊接)。
二字結合後,“付囑”包含“移交+叮咛”雙重動作,常見于以下場景:
“先主泣曰:‘君才十倍曹丕……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孔明聽畢,汗流遍體……先主又付囑衆官:‘朕已托孤于丞相,令嗣子以父事之。’”
解析:劉備臨終将政權與幼子托付諸葛亮,并叮囑群臣服從,體現“付囑”的莊重性。
二字合成後,“付囑”的構詞邏輯清晰印證“移交+告誡”的語義核心。
結論:“付囑”是具莊重色彩的書面語,需滿足責任移交與口頭/書面叮囑兩個要件,多用于重大事務委托場景。其釋義在主流詞典中高度一緻,古典文獻用例亦佐證其語義的穩定性與嚴肅性。
“付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多個角度進行解析:
“付囑”指将事情或責任托付給他人,并加以叮囑,強調委托與信任的雙重含義。拆解來看:
日常用法
表示将任務、照顧責任等委托他人,常見于生活場景。例如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嬰甯》中“生又付囑再四”,即反複叮囑托付的描寫。
宗教與文化背景
在佛教經典中,“付囑”特指佛陀将弘揚佛法的使命托付給菩薩或弟子,如堯舜傳位般的鄭重傳承。例如《法苑珠林》提到“親受付囑”,體現重大責任的交接。
“付囑”與“護念”常被類比為父母的不同角色:如母親般守護(護念),如父親般傳承責任(付囑)。這一對比深化了其情感與信任的意蘊。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宗教及現代詞典的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佛教經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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