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的一種棋戲。《史記·貨殖列傳》:“博戲馳逐,鬭鷄走狗。” 唐 馮贽 《雲仙雜記》卷八:“﹝ 王母 ﹞與 紫陽真官 博戲,則以一二百枚遞分勝負。”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五:“市人有以博戲取人財者,每博,必大勝,號松子量。”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人部二》:“博戲自 三代 已有之, 穆天子 與 井公 博三日而決。”
(2).賭輸赢、角勝負的遊戲。 宋 張世南 《遊宦紀聞》卷五:“ 三山 谿中産小魚,斑紋赤黑相間,裡中兒豢之,角勝負為博戲。”
(3).雜戲。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歲時雜戲》:“博戲則騎竹馬、撲蝴蝶、跳白索、藏矇兒、舞龍燈、打花棍、翻觔鬥、豎蜻蜓……﹝踢毽子﹞亦博戲中之絶技矣。”
博戲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一是指古代六博之類的賭博遊戲,《史記·殷本紀》記載商纣王"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钜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丘苑台,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側面印證了先秦時期博戲活動的盛行。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博"本義為大通,引申為博弈技藝,《說文解字》注:"博,大通也。從十從尃。尃,布也"。在漢代《急就篇》中,"博戲"已作為固定詞組出現,特指擲骰、弈棋等帶有博弈性質的活動。
詞義發展至唐宋時期出現延伸,《唐律疏議》将"博戲賭財物"列為法律條文,此時詞義已從具體遊戲擴展至泛指賭博行為。明清小說如《金瓶梅》中"博戲"多含貶義,指市井之徒的賭博惡習。
現代漢語中該詞保留雙重特性:既可指傳統博弈技藝的學術研究(如《敦煌博戲文獻校注》),亦常見于法律文書指代違法賭博活動。這種詞義分化體現了語言隨社會倫理變遷而産生的語義流變。
“博戲”是中國古代一種結合娛樂與賭博性質的遊戲形式,其核心特征是通過競技或運氣決定勝負,并以財物作為賭注。以下從定義、曆史、形式及文化影響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博戲是古代民間流行的賭輸赢、角勝負的遊戲。其特殊性在于:
博戲是中國古代兼具娛樂性與博弈性的特殊文化現象,其形式與規則隨時代演變,既反映了社會風貌,也因賭博性質引發争議。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玩法或曆史案例,可查閱《史記》《藝文類聚》等文獻。
白纻丙字庫蟬翼本池鏡出漏子詞説催索斷褏杜隙防微豐鐘蝮蛇改編改柯易葉高顧更待何時共通廣土衆民鬼裡鬼詭人過日腳紅螺鹡鸰跼高蹐厚可駭老調重談雷打不動樂天安命靓嚴犂湖力民臨風隆窰銘懷鳴謝陌阡母權制扭轉盤牙蓬轉潑水難收谯門青唐渠央融融怡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燒牛施濟使家受朝獸人台觀堂堂正正外學外政王官僞本微畫無逮暇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