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riarchy] 亦稱“母系制”,女家長(族長)制,一種社會組織制度,在這個制度下血統完全地或主要地通過母系來追溯,財産的繼承和社會特權有時也按照同樣的方式确定
指氏族公社初期,婦女在經濟上和社會關系上占支配地位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經營農業,飼養家畜和管理家務,都以婦女為主。世系也以母系計算。“母權制”是世界各民族發展初期普遍經曆的階段,其後即為“父權制”所代替。
母權制(Matriarchy)是指以母系血緣為紐帶形成的社會組織形式,其核心特征是女性在親屬關系、財産繼承及社會管理中占據主導地位。這一概念最早由瑞士學者巴霍芬在《母權論》中系統闡述,後經摩爾根《古代社會》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完善成為人類學重要理論。
從漢語詞典角度可分解為以下四個層面:
詞源構成
該詞由"母"(象形字,甲骨文象乳子之形)與"權"(本義為秤錘,引申為支配力量)組合而成,體現女性在原始社會的核心支配地位。
社會特征
表現為群婚制、從妻居、子女"隻知其母不知其父"等形态,《中國大百科全書》指出母權制社會普遍存在女性掌管食物分配、主持宗教儀式的現象。
發展階段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始社會史》研究,母權制包含前氏族時期的原始母權制與氏族公社時期的發達母權制兩個階段,最終被父權制取代。
學術定位
《辭海》将其定義為"原始公社早期以母系計算世系及繼承財産的社會制度",現代人類學更強調其作為社會組織模式而非絕對女性統治的特性。
該詞條釋義參考了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中國社會通史》等權威文獻。需要說明的是,當代學界對母權制是否真實存在仍存争議,牛津大學社會人類學系2023年研究指出應區分曆史母權制與象征性母權文化。
母權制(Matriarchy)是一種以女性為核心的社會組織形式,其概念在學術研究中存在一定争議。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後的詳細解釋:
母權制指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占據統治地位的社會制度。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考古學和人類學研究:
需特别注意兩個概念的區分(): |對比維度 |母權制 |母系社會 | |----------------|----------------|----------------| | 權力結構 | 女性掌握統治權 | 血緣按母系計算,但權力未必由女性掌控 | | 存在證據 | 缺乏普遍性實證 | 如中國摩梭族等現存案例 | | 社會形态 | 女性壟斷決策權 | 男女分工平等,僅繼承制度不同 |
當前學術共識認為,母權制更多是理論模型而非曆史現實,母系社會才是可考證的社會形态。這一概念的讨論對理解性别角色演變具有重要意義,但需避免将親屬制度與權力結構簡單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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