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掌管保存盟約文書的官府。《左傳·僖公五年》:“﹝ 虢仲 、 虢叔 ﹞為 文王 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 孔穎達 疏:“以勳受封,必有盟要,其辭當藏於司盟之府也。”《逸周書·嘗麥》:“太史乃藏之於盟府,以為歲典。” 三國 吳 韋昭 《博弈論》:“當世之道,宜勉思至道,愛功惜力,以佐明時,使名書史籍,勳在盟府。” 唐 劉禹錫 《上門下裴相公啟》:“山河啟封,載在盟府。”《花月痕》第四七回:“盟府書存,長質諸皇天後土。”
(2).指司盟之官。 元 鄭廷玉 《楚昭公》第四折:“﹝ 伍員 ﹞文賽 百裡奚 ,武過末将,主公着他做了盟府。”
“盟府”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掌管盟約的官府機構
指古代專門保存盟約文書的官方機構,負責記錄和管理諸侯國之間的盟誓文件。例如《左傳》提到虢仲、虢叔的功勳“藏于盟府”,表明此類文書由盟府統一保管。
司盟之官
也可代指負責盟約事務的官員,如《楚昭公》中記載伍員被任命為“盟府”,即擔任司盟之職。
部分資料将“盟府”引申為聯盟組織的總部或決策中心,例如國際機構或企業的核心管理機構。但這一用法屬于現代擴展,并非傳統語義的主流。
如需更完整的文獻引證或現代用例,可參考漢典及古代典籍原文。
《盟府》一詞指的是某些地方的聯盟總部或組織性質較高的政府機構。
《盟府》的拆分部首為皿(mǐn)和由(yóu),總計14個筆畫。
《盟府》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曆史上,當時一些地方聯盟組織或政府機構被稱為盟府。
《盟府》的繁體字為「盟府」。
在古代漢字中,「盟府」的寫法并未有太大差别。
1. 這座城市的盟府管理着周邊地區的安全事務。
2. 政府與各盟府之間進行了良好的合作。
1. 盟府會議
2. 盟府制度
3. 盟府建設
1. 聯盟總部
2. 聯邦中心
3. 聯盟管理機構
1. 單一中心
2. 單一政權
3. 獨立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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