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妓人表演的音樂舞蹈。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賞譽》:“及輔政,而修室第園館,麗車服,雖朞功之慘,不廢妓樂。”《舊五代史·唐書·郭崇韬傳》:“晝夜妓樂歡宴,指天畫地。”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婦女·南和伯妾》:“ 琇 至各家飲,俱設妓樂,比更衣,即與妓亂。”
(2).樂妓,舞妓。《舊五代史·唐書·郭崇韬傳》:“ 莊宗 初聞 崇韜 欲留 蜀 ,心已不平,又聞全有 蜀 之妓樂珍玩,怒見顔色。”
(3).猶聲色。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吏部·二胡暴貴不終》:“ 宗憲 在 江 南亦恣情妓樂,自負 嫪毐 之器。”
“妓樂”是一個曆史語境中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綜合解釋:
1. 妓人表演的音樂舞蹈
指由妓人(古代歌舞藝人)進行的音樂、舞蹈等表演活動。例如《世說新語·賞譽》提到官員在服喪期間仍不停止妓樂,側面反映當時權貴對這類表演的沉迷。
2. 樂妓、舞妓的代稱
直接代指從事歌舞表演的藝妓群體。《舊五代史·唐書·郭崇韬傳》記載後唐莊宗因屬下私藏蜀地妓樂而發怒,此處“妓樂”即指被占有的藝妓。
3. 聲色的隱喻
引申為奢靡享樂的生活方式,如明代文獻《野獲編補遺》提到官員宴飲時“妓樂”與放蕩行為關聯,體現道德批判意味。
補充說明
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現代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既可指藝術表演形式,也可暗含對奢靡風氣的貶義。如需深入考證,建議參考《世說新語》《舊五代史》等原始文獻。
《妓樂》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娛樂形式,即妓女陪伴客人唱歌、舞蹈、演奏樂器等形式的表演。
《妓樂》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女(女性)和樂(音樂),女部外劃4畫,樂部外劃5畫。
《妓樂》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娛樂文化。在古代,妓女被視為藝人,為貴族或富人提供歌舞表演等娛樂活動。這種娛樂形式被稱為妓樂。
《妓樂》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妓樂」。
在古代漢字中,「妓樂」這個詞的寫法稍有不同。妓的古字形是「妫」,樂的古字形是「樂」。
1. 古代宮廷中的妓樂是一種典雅的藝術形式。
2. 這部電影通過描繪妓樂場景,展現了古代社會的文化風貌。
妓女、妓院、娛樂、妓生。
歌舞、音樂、曲藝。
靜默、寂靜。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