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贈送給喪家的財物。《後漢書·袁安傳》:“及 賀 卒郡, 閎 兄弟迎喪,不受賻贈。”
(2).謂贈送喪家以財物。《舊唐書·張長遜傳》:“ 長遜 乃遣 高靜 出塞,申國家賻贈之禮。” 清 葉夢珠 《閱世編·宦迹一》:“省城百姓如喪考妣,屬官賻贈以殯殮之。”
赙贈(fù zè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專指在喪葬禮儀中向喪家贈送財物以助其辦理喪事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義溯源
二字組合後,“赙贈”專指為喪事提供的經濟資助,區别于日常饋贈。
古代禮制中的定位
據《周禮·秋官》記載,赙贈屬“兇禮”範疇,是古代“五禮”之一。其形式包括:
互助性與倫理意義
赙贈本質是宗法社會下的互助行為,《儀禮·既夕禮》明确其“補喪家不足”的功能,體現“睦友恤喪”的倫理觀。如朱熹《家禮》強調“凡喪家不可受非親之赙”,反映其親疏邊界。
等級規範
古代赙贈需依身份定制:
典籍記載
當代語義
現代漢語中,“赙贈”仍保留于書面語及方言(如閩南語“白金”),但儀式簡化為“奠儀”。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均收錄該詞,釋義為“贈送財物助人治喪”。
(注:古籍原文可查閱“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等學術數據庫,現代辭書建議參考權威出版社紙質或官方電子版本)
“赙贈”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喪葬禮儀中的財物贈送行為。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赙贈”(fù zèng)指在他人辦理喪事時,贈送財物以幫助喪家。這一行為不僅是物質支持,更承載着對逝者的哀悼和對家屬的關懷。其核心含義為“以財物助喪”。
古代赙贈依身份有嚴格區分:
當代社會雖無“赙贈”一詞,但類似風俗仍存,如喪禮中親友贈送花圈、帛金等,可視為其延續。
“赙贈”是古代喪禮中兼具經濟援助與社會倫理的重要習俗,反映了傳統禮制中的等級觀念和人文關懷。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儀禮》等古籍或權威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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