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因親屬而徇私的嫌疑。《宋史·謝泌傳》:“轉金部員外郎,充鹽鐵副使。頃之, 魏羽 為使,即 泌 之外舅,以親嫌,改度支副使。” 宋 蘇轼 《次韻王定國謝韓子華過飲》:“親嫌妨鶚薦,相對發微泚。”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告命失故事》:“爾頃冒憲典,遷之 尋陽 ,復以親嫌,於法當避。”
“親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總結來看,“親嫌”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和法律色彩的詞彙,核心強調親屬關系導緻的徇私風險,常見于古代文獻,現代也可在特定語境中靈活使用。
《親嫌》這個詞可以理解為對親近的人産生疏遠或厭惡的情感。它是由"親"和"嫌"兩個字組合而成。
根據漢字拆字法,"親"的部首是"人",總計3筆;"嫌"的部首是"女",總計14筆。
《親嫌》這個詞出自古代的文獻,常見于古代小說、劇本和詩歌中,用來描述親情或友情之間出現疏遠或矛盾的情況。
《親嫌》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親嫌」。
在古代漢字中,"親"字的寫法較為繁雜,常見的有「親」、「覃」等寫法。"嫌"字也有多種古代寫法,如「嫌」、「嫌」等。
1. 他對自己的親嫌兄弟态度冷淡,很少與他們聯繫。
2. 她因為親嫌她的鄰居,決定搬家。
3. 他們的親嫌關系沒有任何起色,長久以來都疏遠了。
- 親友:指親戚和朋友,泛指親近的人。
- 嫌棄:對人或事物産生厭惡或不滿的情感。
- 嫌疑:懷疑某人或某事與犯罪案件有關的情況。
- 厭惡:對不喜歡的人或事物感到厭煩或憎惡。
- 疏遠:對親近的人或事物漸漸疏離或冷淡。
- 生疏:因長期不接觸而對人或事物變得陌生。
- 親密:形容關系或接觸十分親近、密切。
- 喜愛:對某人或某事感到喜歡或鐘愛。
- 融洽:指人與人之間關系或交往十分和諧、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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