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産資料為家庭所有,法律、禮教以保護家庭為基礎,一切由家長支配的制度。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三章第一節:“家族制度代替宗族制度,也就是以一個家庭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代替以一個宗族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家族制度的内容是子弟服從父兄(儒家所謂孝悌),婦女服從男子,(《儀禮·喪服篇》所謂‘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兒子和媳婦不得有私財私物,不敢私自借用别人的財物,也不敢私自送財物給别人,一切聽家長支配。” ********* 《萬惡之原》:“ 中國 ***************,萬惡之原,都在家族制度。”
“家族制度”是以血緣關系為核心的社會組織形式,其定義和特征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指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生産資料歸家庭所有,并通過法律、禮教維護家長權威的社會制度。例如《中國通史》提到,家族制度中“一切由家長支配”,子嗣需服從父兄,婦女服從男性家族成員。
古代文學如《紅樓夢》通過賈府興衰,批判了家族制度中的等級壓迫和禮教束縛。這類作品反映了家族制度對社會結構的深遠影響。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制度差異或文學案例,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及《中國通史》等來源。
家族制度是指以家族為單位建立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重要制度形态。
《家族制度》這個詞可以拆分為部首“宀”和“立”,部首為“宀”表示與住房、家庭有關,部首為“立”表示與立、建立有關。根據拆分部首和筆畫,可以推測該詞的意思。
家族制度這個詞源于中國古代社會,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家族觀念。在古代,家族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組織形式,家族成員以血緣關系為基礎,共同居住并共同經營家族事務。
家族制度在繁體中的寫法為「家族制度」。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家族制度用的是古文字體,具體的寫法為「嫁族制度」。
1. 在傳統家族制度下,人們會遵從家族的規範和傳統來生活。
2. 家族制度的衰落對社會的影響是複雜而深遠的。
家族、制度、家庭、社會、傳統、血緣
家族法、族規、家法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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