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加有官府印信的文書。 唐 元稹 《叙詩寄樂天書》:“由是諸侯敢自為旨意,有羅列兒孫以自固者,有開導蠻夷以自重者,省寺符篆,固於幾閣,甚者礙旨詔,視一境如一室,刑殺其下,不啻僕畜。”
(2).符箓上所用的文字符號。 宋 周密 《齊東野語·野婆》:“ 徭 人集衆刺殺之,至死以手護腰間不置,剖之得印方寸,瑩若蒼玉,字類符篆,不可識,非鑴非鏤,蓋自然之文。” 明 陶宗儀 《辍耕錄·漱芳亭》:“他日 伯雨 往謁諸公,惟 虞先生 不言儒者事,隻問道家典故,雖答之,或不能詳。末問:‘能作幾家符篆?’曰:‘不能。’”
(3).指符箓。 明 郎瑛 《七修類稿·國事八·散粥施藥》:“ 嘉靖 二十年起,朝廷每歲一月,日散粥米二百石,丸藥六千囊,粥則人給一杓,可三五口供也,藥則衣金者百丸,并符篆湯方各一紙。”《清史稿·世祖紀二》:“壬戌,罷 太和山 貢符篆、黃精。”
符篆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特殊宗教與藝術價值的符號體系,其含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本義為古代調兵遣将的憑證信物(《說文解字》:"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後引申為具有法力的圖文符號。
原指篆書字體(《說文解字》:"篆,引書也"),此處指以篆體書寫的密文,強調其神秘性與規範性。
二者結合為"符篆",特指道教中以篆書體繪制的宗教圖文符號(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整理本)。
道教認為符篆是天地靈氣凝聚的載體,可溝通神明、召遣鬼神(《道藏·正一部》:"符者,合天地之信;篆者,載道法之秘")。
用于書寫符咒以辟邪治病,如《抱樸子·内篇》載符篆可"卻惡鬼、禳災禍"(來源:葛洪《抱樸子》,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在齋醮、法事中作為法器,配合咒語、手訣完成宗教儀式(來源:李養正《道教概說》,北京大學出版社)。
融合篆書變體、星象雲紋及神祇形象,如"雲篆天書"(《靈寶玉鑒》稱其"仿雲氣迂回之象")。
需遵循"入靖、存思、敕筆"等嚴格儀軌(來源:張繼禹《中華道藏》注釋本)。
符篆體系深刻影響了民間信仰、書法藝術及文學創作,如《水浒傳》中"九天玄女授天書"情節即源于符篆文化(來源:王育成《道教符箓》,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注:因古籍原版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引用來源均标注權威出版社紙質文獻,确保學術可靠性。)
符篆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拼音:fú zhuàn
注音:ㄈㄨˊ ㄓㄨㄢˋ( )
古代官府文書
指加蓋官方印信的公文,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唐代元稹記載的“省寺符篆,固於幾閣”,描述了此類文書的存檔管理( )。
符箓的文字符號
道教符咒中使用的特殊文字或圖形,被認為蘊含神秘力量。宋代周密曾描述野人印章上的符號“字類符篆,不可識”,體現了其難以解讀的特征( )。
符箓的統稱
廣義上代指道教符咒本身,如《大宋宣和遺事》中提到的鐵簡上書符篆以驅邪()。
“符篆文字往往暗含多個字義,甚至表達完整詞組。”()
符篆術起源于東漢,結合巫觋文化,後融入道教體系( )。現代多作為民俗文化符號存在,實際功效缺乏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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