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口舌之争。 清 龔自珍 《<阮尚書年譜>序》:“言經學而理學可包矣,覘躬行而喙争可息矣。”
喙争是漢語中的一個書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言語上的争論或争吵,常用于描述因意見不合而發生的口舌之争。以下從權威詞典角度解析其詳細釋義與用法:
本義指鳥獸的嘴,引申為人的口舌或言語。如《莊子·秋水》中“今吾無所開吾喙”,即以“喙”代指發言能力。
表示辯論、對抗。
二字組合為“喙争”,字面意為“口舌之争”,強調通過言語進行的沖突。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定義:“謂争辯,争吵。”
示例引《明史·王允成傳》:“廟堂喙争,議論紛沓。”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1年)
《辭源》(第三版)
釋義:“以言語相争。”
注明其屬文言詞,多用于書面語境。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主編)
标注“喙争”為比喻義,由“鳥嘴争鬥”引申為“言辭交鋒”。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5年)
權威參考文獻:
“喙争”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喙争(huì zhēng)指口舌之争,即言語上的辯論或争執。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古文語境,強調通過言辭進行的争論。
清代龔自珍在《<阮尚書年譜>序》中寫道:“言經學而理學可包矣,覘躬行而喙争可息矣。”
(意為:闡明經學可涵蓋理學,躬行實踐則能平息口舌之争。)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學術或文學讨論中,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或清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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