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宗室封公者稱國公; 漢 人封公者曰民公。《清會典事例·儀制·太監額數》:“民公準用太監六名。”
“民公”是清代封爵制度中的特定稱謂,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在清代,宗室成員(皇族)被封為公爵者稱為國公(如鎮國公、輔國公),而非宗室的漢人功臣或外戚被封為公爵者則稱民公。這是清代爵位等級制度中的區分,體現了滿漢差異。
部分資料提到“民公”可能引申為“民衆與官員的關系”(如官員應重視民衆利益),但此說法僅見于個别來源,主流曆史文獻中未廣泛使用。
“民公”是清代對非宗室公爵的官方稱謂,反映當時滿漢分治的封爵制度。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清會典事例》等史料。
《民公》是一個漢語詞語,通常用來指代“人民”或“百姓”。它包含了“民”和“公”兩個字。
拆分部首:《民》的部首是“禾”,《公》的部首是“八”。
《民》的總筆畫數為5,分布為“田”字形,6畫;而《公》的總筆畫數為4,分布為“人”字形,4畫。
《民公》一詞是源自中國古代的文化和語言,起源于漢字的形成和演化過程。它是現代漢字的簡體寫法,對應的繁體為《民公》。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曆史文獻的記載,古時候《民》的形狀更加類似于“卩”,而《公》的形狀則更加類似于“工”。
1. 為了國家的繁榮富強,我們必須傾聽民公的心聲。
2. 作為一名政治家,我們需要時刻關注民公的需求。
3. 隻有真正為民公考慮,我們才能取得人民的支持。
民脂民膏、民力、民心、公義、公正、公平
百姓、居民、人民、公衆
統治者、貴族、權貴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