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寬減刑。《後漢書·應劭傳》:“殺6*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 高祖 入關,雖尚約法,然殺6*人者死,亦無寬降。”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寬降漢語 快速查詢。
寬降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寬緩刑罰或減免懲處"。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和《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版)的釋義,該詞由"寬"與"降"兩個語素構成:
基本釋義 "寬"指寬容、寬大,《說文解字》解作"屋寬大也",引申為松緩、不嚴苛;"降"本義指從高處下行,在司法語境中特指減輕刑罰等級。二字組合後形成"寬降"這一法律術語,最早見于《唐律疏議》的"諸應議請減者,若犯應死而寬降者",指對特殊身份犯罪者的刑罰減免制度。
構成分析 在古漢語構詞法中,"寬降"屬于同義複詞結構,兩個語素共同強化"減輕懲處"的核心語義。清代王念孫《讀書雜志》特别指出:"寬降者,寬其罪而降其罰也",強調該詞包含"從寬處理"和"降低刑等"雙重含義。
用法特征 主要出現在古代司法文書和史籍記載中,如《宋史·刑法志》載"凡死罪寬降為流者,減等發配",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該詞常見于涉及皇權特赦、官僚司法特權等特定語境,需與"寬宥""赦免"等近義詞區分使用。
近義辨析 與"寬恕"強調主觀諒解不同,"寬降"特指制度性減刑;與"減等"相比,更側重體現司法者的寬仁态度。清代律學家沈家本在《曆代刑法考》中特别說明:"寬降乃法外施仁,非定律之常"(中華書局,1985年版)。
語境應用 在古籍中多用于三類場景:記載帝王特恩減刑、描述官員司法裁量權行使、記載特殊群體(如老幼殘疾)刑罰減免制度。明代《大明會典》中"凡年八十以上,犯殺人應死者,奏聞寬降"的條文,完整展現了該詞的司法適用場景。
“寬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法律或刑罰相關的語境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寬降(拼音:kuān jiàng,注音:ㄎㄨㄢ ㄐㄧㄤˋ)指從寬減刑,即對犯罪行為采取較為寬容的處罰措施。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應劭傳》中的記載: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
(釋義:殺人者應處死刑,傷人者應受刑罰,這是曆代君王的固定制度。漢高祖入關後雖簡化法律,但對殺人者仍嚴格執行死刑,未減輕處罰。)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後漢書》相關章節或古代法制研究資料。
百分之百半邊肸蠁舶主不幾不上台盤操奇草屋禅龛蟬鳴稻撐天拄地垂青诋訿對得起二七額銀繁路番蒜否定之否定規律負錫更衣室寡功绲同顧恤缣绫急人之難糾奏磕喳婪肆列肆陵持琳阙鸾髻馬價銀子沒腳蟹梅祿免黜磨佗子派調品字封皮子迫筰棋品群龍無首撒對深矉蹙額十上十數豎毛書袠宋廣平素論桃楫田間管理屯籍往人危峨黠猾謝錢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