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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喪的意思、居喪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居喪的解釋

[go into mourning] 處在直系尊親的喪期守制中。指守孝

詳細解釋

猶守孝。處在直系尊親的喪期中。《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居喪而不哀,在慼而有嘉容,是謂不度。”《禮記·曲禮下》:“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復常,讀樂章。” 唐 韓愈 《馬府君行狀》:“女子二人,在室,雖皆幼,侍疾居喪如成人。”《紅樓夢》第六6*四回:“ 賈珍 、 賈蓉 此時為理法所拘,不免在靈旁藉草枕苫,恨苦居喪。” 巴金 《秋》一:“姑母因五叔在居喪期中将 喜兒 收房……心中有些不滿。”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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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居喪”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與喪葬禮儀相關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和表現形式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析:

一、基本定義

居喪指直系親屬在尊親去世後,通過特定行為表達哀悼的禮儀制度。它既是一種自然情感反應(與逝者關系越親密,痛苦越深),也是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體現,需遵守服喪期内的行為規範,如停止娛樂社交、穿着喪服等。

二、曆史淵源

  1. 文獻記載
    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居喪而不哀,在慼而有嘉容,是謂不度",強調哀痛應合乎禮法。
    《禮記·曲禮下》進一步規範:"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體現不同階段的禮儀要求。

  2. 制度發展
    形成喪禮制度與喪服制度兩大體系,具有等級分明(如五服制度)、形式繁缛的特點。例如子女需"藉草枕苫"(睡草席、枕土塊)守靈。

三、行為規範

四、社會意義

通過外在行為強化倫理綱常,如唐代将"供養其親""奔喪居喪"納入法律孝親責任。同時具有心理療愈功能,為哀傷提供結構化表達方式。


擴展說明

居喪制度隨着時代變遷逐漸簡化,但其核心精神——對逝者的尊重與哀思表達,仍是中華孝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社會中,居喪更多表現為適度的哀悼期與紀念活動,不再強調嚴苛的形式約束。

網絡擴展解釋二

居喪

居喪(jū sāng)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家中有人去世而持續哀悼的狀态。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屍”和“夭”。其中,“屍”表示死亡、屍體,“夭”表示早逝、夭折。

居喪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居喪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禮制,居喪是根據孝道與家族應有的一種行為。在古代,家中有人去世後,親屬會通過觀念和行為舉座哀悼。居喪也是社會禮儀的一部分,作為對逝者的尊重。

在繁體字中,居喪的寫法為「居喪」。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居喪的寫法略有不同。之前以貝藏廿分為單位進行記數,所以居喪的寫法為「居喪」,其中的「貝」表示“禁忌”,「藏」表示“埋葬”,「廿」用于計數,表示二十,「分」用于計數,表示十分之一。

以下是一個關于居喪的例句:

他居喪已有一年,始終沉浸在失去親人的痛苦之中。

其他與居喪相關的詞彙包括:

與居喪意義相反的詞彙是:

喜慶:表示歡樂、喜悅的狀态。

居喪作為一個詞彙,代表着人們對逝者的敬意和哀悼,也提醒着人們珍惜生命和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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