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以軍事需要征發的賦役。《漢書·惠帝紀》:“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宋 陳亮 《書林勳<本政書>後》:“經賦出於良農,而隸農出軍賦,疑非隸農所利。”
“軍賦”是中國古代與田制相結合的一種軍事征調制度,主要用于征發兵役和軍事物資。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軍賦是古代統治者根據田産或戶籍向臣民征調人力(兵役)和軍需品(如車馬、武器)的制度。其本質是将軍事需求與土地分配挂鈎,實現“以田賦出兵”,即通過田産确定軍事義務。
商周時期
漢代至宋代
雙重屬性
軍賦既是兵役制度(如“正卒毋過家一人”),也是經濟制度(征調物資),兼具軍事與財政功能。
地域差異
如楚國通過軍賦強化軍事實力,而田賦側重經濟積累,體現不同地區的應用側重。
曆史演變
清代編練新軍時,軍賦逐漸脫離田制,轉向近代化軍隊建設,但反而加速了清政府的崩潰。
現代語境中,“軍賦”偶爾指歌頌解放軍的文學作品(如賦文),但此用法非主流且權威性較低,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制度或案例,可參考《漢書·刑法志》《本政書後》等史料原文。
《軍賦》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是指國家集中力量進行軍隊建設和發展所征收的稅賦。它是由“軍”和“賦”兩個字組成。
軍賦的部首是“冖”(軍字的上半部分),筆畫數分别是4畫和11畫。
《軍賦》一詞最早見于《周禮·地官司徒》一篇,是古代中國周朝時期的一部法律制度文獻,用來規定征收的軍隊建設所需的財物。後來該詞逐漸成為軍事征收的代名詞。
《軍賦》的繁體字為「軍賦」。
在古代,軍賦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唐代時期,軍賦可以寫作「軍負」。
1. 國家為了加強軍隊建設,征收了大量的軍賦。
2. 軍賦的征收對國家的軍事力量發展起着重要的推動作用。
軍備、賦稅、賦役
軍饷、軍費
農賦、民賦
【别人正在浏覽】